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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向未来

—枣庄市山亭区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工作侧记

  • 日期: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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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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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枣庄市山亭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搭建专业监督、 预防犯罪、心理疏导、帮教感化“四大平台”,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此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2017年创新成果评选中荣获二等奖。省检察院领导到山亭调研指导工作时,称赞该院“留守儿童司法保护工作体现出了正能量”。

    搭建专业监督平台,提升专业化水平

    健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体系。与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山亭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特殊保护制度》 ,定期召开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促进办案环节的衔接配合。在办理闫某、李某敲诈勒索一案中,通过落实亲情会见、双向保护等十余项特殊制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示范案件”。

    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长效机制。结合办理宋某、张某出卖亲生婴儿案,在全省率先办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案件,与区法院、民政局联合签订《关于对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工作办法》,该做法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玉批示肯定。该案被评为“全省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精心打造“山亭未检”品牌。配齐配强未检科力量,全院青年干警组成未检工作宣讲团,专门设计了“山亭未检”徽标,开通了“山亭未检”微信公众号,设立了未成年人办案区、犯罪记录封存室、“ 翼云心语”工作室,真心关爱细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搭建预防平台,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专题研究小组。探索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机制,组织人员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的实证课题研究。《创建农村留守儿童“三位一体”司法保护机制》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和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活动中获“优秀事例”奖,调研报告《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预防》荣获二等奖,成为全省唯一同时获得两个奖项的基层检察院。

    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教育基地。在全市率先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安全、环保、法治”作为特色内容,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法治教育2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12000余人。派驻城头检察室被命名为全省“未检对接示范检察室”、“ 枣庄市青少年法治教育警示基地”。

    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牵头联合区教育局、关工委、团区委等单位,成立法治宣讲团,扎实开展“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 — 法治宣讲进校园、 进课堂、 进家庭”系列专题活动,逐步实现全区中小学校法治宣讲全覆盖。

    搭建心理疏导平台,

    凸显司法保护人文关怀

    在检察服务大厅设立“翼云心语”工作室,并在派驻西集、城头检察室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中心,对特殊案件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共对5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教育矫治。

    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高一学生李某,检察官和他接触后,发现他有青春期多愁善感、 不服管理等典型表现。针对此特征,引导家长、老师用科学的眼光怀着一颗爱心对待他,教育引导他健康成长。半年来,检察官用专业知识和真情爱心多次与李某对话,熨平了他的心灵创伤,现在他已成为该校优秀学生。

    搭建帮教感化平台,

    探索社会化支持体系

    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再社会化,在枣庄华宝牧业有限公司建立观护帮教基地,制定专门的观护帮教工作管理办法,推动检察机关和社会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精准考察的无缝衔接。对涉嫌犯罪的留守儿童高某联系帮教基地开展精准帮教后,高某的父亲深表感激,他说:“通过你们的法治教育、观护帮教,感觉孩子一下子长大了懂事了。谢谢检察官,谢谢爱心企业,今后我一定会严格要求,尽到自己的监护职责。”

    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中心。联合区民政局、卫计委等多部门共同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在水泉镇志成希望小学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中心,连续多年结对资助贫困留守儿童。帮助考入清华大学和南昌航空大学的两位贫困学生顺利入学。

    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