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要闻 第一版

2017年度全国检察公信力测评山东十项第一

  • 日期:2018071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本报讯 近日,2017 年度全国检察公信力测评结果公布,在12 项指标中,山东省检察机关有司法办案、队伍建设、 客观公正、 监督制约、 公开透明、 及时高效、 清正廉洁、业务能力、纪律作风、职业形象等 10项指标全国得分最高,文明规范、责任担当等 2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二。

    据了解,所谓检察公信力测评,即通过民意调查,了解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信任度,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综合评价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水平和队伍建设状况。 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这项测评,2016 年,测评范围扩大到全国 31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 2017年,最高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全国开展全面测评,确保实测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

    该机构发布的测评报告显示,通过四年持续探索实践,检察公信力测评指标体系趋于科学合理,测评工作机制日益健全完善,全国检察公信力建设和检察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2017年度检察公信力测评的总得分为 82.1分。

    其中,三类受访群体中,法律职业共同体评分最高,为91.4分,普通公众的评分为80 分,当事人或其亲属给出的评分为 82.7分。从区域分布来看,西部12省份均分相对更高。从各职能部门得分来看,侦查监督部门各项指标得分最高。此外,“司法办案”中的“客观公正”指标稳步增长,2014 年至2017 年,“客观公正”得分分别为 80.2 分、83.6分、 85.1分和 85.9分。

    通过检察公信力测评,检察机关收获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据了解,每年的检察公信力测评报告都呈报最高检党组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 2018年,最高检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进一步提高检察公信力。赵正杰2017年度不同区域各级指标均分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