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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检察院立足“四高”构建“三位一体”机制,力促“柔性”监督产生“刚性”效果

规范化建设让检察建议掷地有声

  • 日期: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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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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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东营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单位”。面对司法体制改革下的检察监督转型,东营市检察院在省检察院领导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立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定位、高力度执行、高质量推进,以制约检察建议刚性、权威性的问题为导向,以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为根基,搭争取人大常委会支持平台,打造与监察委员会联合监管模式,构建起“三位一体”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迈出了检察监督转型发展的第一步。

    试点以来,东营市检察机关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01 件,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也为全省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对检察建议质量实行全过程把关

    “检察建议作为检察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试点旨在促进检察建议在各业务条线中的合理应用,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东营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张春燕认为,在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叠加的背景下,推动检察监督转型发展是检察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自试点以来,该院从练好检察“内功”做文章。他们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全市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并制定出《 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试行)》。意见对文书制作、场所仪式、效果评估和监督管理等进行全面规范,同时由法律政策研究室对检察建议质量全过程把关,对监管效果全方位评估,促使检察建议真正“硬起来”。

    检察建议效力提升至人大监督层面

    今年3月,该院积极争取人大支持,制定出台《 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 ,规定检察建议的发送和整改落实情况报人大常委会备案监督,把检察建议的效力提升至人大监督层面。决议要求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及时研究整改、回复;对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检察建议的,检察机关可以向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必要时可以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启动监督程序;与此同时,明确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督促、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督促被建议单位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对落实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责任。

    不仅如此,东营市检察院还与东营市监察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在督促落实检察建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通过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联合监督检查、信息资源共享等方式,强化监督落实,共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检察建议公开回复让行政执法更规范

    4月24日,利津县检察院在该院检察建议工作室举行了全市首起检察建议公开回复活动。市政协委员宋凯坦言,检察建议的公开宣告送达,面对面释法更具说服力,不仅为被建议单位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而且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增强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同时,检察建议的公开回复减少监管漏洞,让行政机关的执法更加透明规范,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群益。

    对内加强检察“内功”,对外争取人大监督,检察建议公开回复,联系监委配合,多方联合逐渐构建起“三位一体”的检察建议运行机制,实现从源头立案、过程监督、效果监管全方位的闭环管理,力促“ 柔性”监督产生“刚性”效果,推动了检察建议这一法律监督方式被社会各界广泛自觉接受。

    周道洋  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