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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智慧公诉﹄试点应用部署现场会在青岛召开

  • 日期: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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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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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全省检察机关“智慧公诉”试点应用部署现场会在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召开,对省检察院公诉一处与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共同研发的公诉权智能运行系统试点工作作出部署。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信息中心演示了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智慧检务平台“智慧公诉”模块,青岛市检察院做了全市“智慧公诉”建设情况经验介绍,崂山区检察院全面介绍了自主研发的公诉权智能运行系统。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化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运用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度融合起来,省检察院将从2018年7 月至12 月,在18 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智慧公诉”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将对“智慧公诉”模块进行实际运行、检验,重点以公诉权智能运行系统、公诉业务态势分析、检度智能检索、公诉一体化智能辅助办案为内容,加快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智慧公诉”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公诉工作转型升级,提升公诉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打造“智慧公诉”山东模式。

    山东省大数据智慧检务平台“智慧公诉”模块,通过主责主业人机协同,按照简易案件智能化办理,疑难重大案件辅助决策模式,初步实现对超过50% 的高发刑事案件,采用人机协同交互模式,实现从办案到监督全过程、全链条50% 的智能化辅助。

    鲍峰对青岛市检察机关,特别是崂山区检察院在“智慧公诉”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做出了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全省“智慧公诉”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要更新理念,提振信心,积极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助推公诉工作转型升级的新时代。 深刻认识检察信息化建设迭代升级的发展趋势,牢固树立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思维助推公诉办案的理念。充分认识科技强检战略的显著成效,坚定以现代科技提升公诉办案质效的信心。客观认识公诉部门司法办案实际,准确把握“智慧公诉”建设和应用的规律。要积极谋划,先试先行,下大力气探索打造“智慧公诉”山东经验。强化科学管理思维,扎实推进公诉权智能运行系统试点应用。强化大数据思维,扎实推进公诉业务态势分析、检度智能检索试点应用。强化人工智能思维,扎实推进公诉一体化智能辅助办案试点应用。要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坚决打赢“智慧公诉”试点应用攻坚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注意捕诉合一理念的融合,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强化总结提炼,促进首批智慧公诉应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全省检察机关深化升级智慧检务建设提供公诉环节的试点经验。

    据了解,省检察院公诉一处与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共同研发的公诉权智能运行系统与现有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无缝对接,强化了对公诉“三类人员”的办案指引、量化管理,突出员额检察官对助理和书记员的指导和监督,实现了公诉权全方位自动科学运行,推进了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司法责任制的深度融合。

    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将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嵌入公诉权智能运行系统,实现了对常见70% 的公诉案件智能化生成起诉书、审查报告、量刑建议书、公诉意见书等12种公诉文书。自2017年8 月运行以来,已辅助公诉科办理案件338件,占受案总数的68% ;累计生成文书2569份,提供量刑建议342次,缩减了近40% 的办案事务性工作。

    鲁剑轩  刘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