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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华的成长“加速度”

  • 日期: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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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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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闯三关、突重围、摘桂冠,一气呵成、舍我其谁。听到临邑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干警李金华勇夺全省大赛第一的消息,你一定会以为他锋芒闪闪、锐劲十足。可坐在对面的李金华,却是那么腼腆,内秀,很难将他与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叱咤风云的优秀选手联系起来。

    然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低调、内敛的他,有股子不服输的拼劲儿和钻劲儿。研究起工作、钻研起业务来那可是当仁不让,讨论案件时善于思考,查微析疑,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监督案件时坚持原则,立场坚定,不受外界的任何干扰。

    2017年,一名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罪犯因肝硬化(失代偿期),县法院以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为由,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在接到法院的征求意见函后,李金华对罪犯的病情诊断、病历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其病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相关严重疾病的范围。为慎重起见,根据《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第六条,李金华又对罪犯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进行了审查,经过依法调取罪犯在历次犯罪中所涉及的材料,发现罪犯有多次流窜犯罪记录,具有社会危险性,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遂建议法院不予对罪犯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在身边同事的眼中,李金华热爱学习,工作认真,有着较高的职业敏感度。在对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进行检察过程中,他都严格认真核实,避免刑期计算错误等问题的出现,哪怕仅仅是1天的差错也不放过。2015年,在对已决犯的刑事判决书进行检察时,发现曹某判决书中存在刑期多计算了 1天的情况,便及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

    谈起自己的成长历程和取得的成绩,李金华脸上闪过一丝年轻人的羞涩:哪里有什么成绩?我只是把跟“老检察”们学到的东西和书本上学习的知识结合起来,做了一点力所能及的工作而已。如果说这也算是成绩的话,那也是领导和同事们关心和帮助的结果。

    2012年,李金华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监狱学专业,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选调生考试,从千里之外的日照来到了鲁西北平原,入职临邑县检察院。置身异乡,刚刚参加工作的他,感到有些茫然,不知该如何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在这时,是院领导和同事们无微不至的关心,让我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他们帮我安排食宿,解决一些生活难题,从而坚定了我做好检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李金华满怀感恩之心说起了刚参加工作时的感受。

    虽然大学学的是监狱学,但那毕竟仅仅是理论知识。面对繁杂的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李金华感觉无从下手,但看到身边的同事哪怕是怀有身孕都能对业务精雕细琢,他深受感染,从此,便用两个字开启了自己的检察职业道路:“学”和“问”,不知就学,跟“老检察”学,跟书本学,不懂就问,问“老检察”,问被监督对象。身后的橱柜里、面前的书桌上到处摆满了法律书籍、刑事检察业务书籍、政治理论书籍和其他学习资料。身边的同事和被监督对象都被他这股不知疲倦的学习劲头和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所感动。“勤奋好学,敬业担当,是个好苗子。”某单位的一名领导这样评价他。

    去年下半年,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局的同志因事请假,李金华二话没说,默默地担负起局里的业务工作重担,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和同事们齐心协力,保持了临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良好发展势头。在去年的全市检察机关科学发展考核中名列前茅。在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专项活动中,他和同事们将符合专项检察活动时间范围的1500余份卷宗进行逐一查找,找出涉及财产刑卷宗502份,与法院进行逐一核对。核对出未执行、部分执行的卷宗共300余份,并督促法院将符合条件的案卷移交立案庭立案129 件,其中,对于未及时返还刑事被执行人财产的2 起案件监督返还 6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经过几年的磨练和努力,李金华迅速成长为领导和同事们眼中能当先锋、堪当重任的业务骨干。2013—201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临邑县优秀政法干警。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经过层层考核,李金华脱颖而出,成为临邑县检察院首批24名员额检察官之一。

    未来的成长道路或许很漫长,但勤奋、执着的李金华显然已经坚定地走在了追求梦想的征途上。张淑华  高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