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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日期:20180614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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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45被征收房屋地址大水清沟村 103号 3 户大水清沟村 103号 3 户大水清沟村 103号 3 户大水清沟村 103号 3 户大水清沟村 103号 3 户

    相关权利人姓名

王秀玉

胡正林

胡康美

徐文泉

胡桂兰

    分户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因无法直接向下列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含公有房屋承租人,详见附表)送达评估报告,现向下列相关权利人公告送达大水清沟片三期(平房区域)改造项目的《分户评估表》。请下列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该房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到青岛市市北区水清沟街道办事处永丰路8 号房屋征收办公室(联系电话:84867287)领取被征收房屋大水清沟片三期(平房区域)改造项目的《分户评估表》,逾期视为送达。相关权利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送达生效之日起10 日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青岛市市北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

    2018年 5月31日房屋评估单价元/㎡9200920092009200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