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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检察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 日期: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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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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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保驾护航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努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指出,要立足检察职能,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着力解决重大工程实施迫切需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注重办案效果,防止和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对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案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审查、第一时间办理,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四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与时俱进,紧跟党委政府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完善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协作配合,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等单位的联系沟通、互通信息,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形成工作合力。

    《意见》强调,要突出办案重点,着力加强十一个方面的工作。依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严惩套取、挪用、侵吞扶贫资金的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危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犯罪,加大对“乡霸”“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以及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等的黑恶势力犯罪,推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依法保障经略海洋。沿海地区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重点打击非法采挖海沙、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海洋资源犯罪。积极参与青岛蓝谷、国家深海基地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打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插手港口工程建设、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海洋交通运输物流等领域的刑事犯罪,保护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非法排放陆源污染物、非法倾倒废弃物、非法捕捞等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依法支持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或在履行诉前程序后及时提起公益诉讼。李明  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