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要闻 第一版

公益红利背后的民生写意

—聊城市检察机关率先圆满完成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 日期:2018052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对公益诉讼工作来说,水城民行人这样认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

    2017年是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收官之年,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聊城市检察机关用“15件诉讼程序案件、172件诉前程序案件”这张成绩单向时代交出了一份让人民满意的答卷,擘划出一张绿水青山的写意画卷。铺开这张画卷,欣喜看到:4710万元的环境损害赔偿金、6183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467 万元的国有财产等被追回……这一笔笔数字,不仅勾画出水城民行人兢兢业业的脚步,更是他们向水城人民释放出的一份沉甸甸的公益红利。

    让每一个角落都能释放“公益红利”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是水城民行人开展公益诉讼的一个行动指南。

    以此为遵循,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刚刚启动之时,他们就针对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环保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该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试点期间,共办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84 件,提出检察建议84 件,相关行政机关采纳80 件,采纳率达到95% 。

    “天蓝了、水绿了、空气清新了!因此而提升的‘笑脸指数’是聊城市检察机关释放给水城百姓的第一个公益红利!”

    民心所系,民行所为。正是以群众最关心的生态环保领域为突破口,水城民行人扎实开展了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四个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以全覆盖的工作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角落里都能收获公益红利。两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7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94 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9 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2 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7件,所受损害全部得以保护。

    2018年3月2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 10 个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诉路荣太民事公益诉讼案就是其中之一。这是聊城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全覆盖的最高褒奖。

    “唯有全覆盖,方能绘出全民公益的最大公约数!”这是聊城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郝章义心中的公益诉讼民生写意。

    让每一个环节都能释放“公益红利”

    大多数人认为,唯有诉讼才能让受到损害的利益得以保护!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则改变了人们的这种认知。

    2017年,针对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及罚款未及时缴纳的问题,茌平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县环保局依法履行对该公司的处罚,并督促企业达标排放。茌平县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将罚没款项 4700 余万全部收缴到位。目前,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脱硫、脱硝、除尘已全部达标排放,当地的空气质量明显得到改善。 该案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纪实案例,这也是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诉前环节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的一个例证。

    庭审是公益诉讼的核心,也是水城民行人为民争利的一个关键环节。2017年,临清市检察院发现,临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辖区内的五家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建设符合要求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为此,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后该局虽书面回复,但五家医疗机构仍未按照要求设置,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2017年4月14日,该院依法提起诉讼,同年6月26日,法院作出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目前,五家医疗机构现已完成并正常运行了医疗污水处理设施。

    两年来,聊城市检察机关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2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5件,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公益不受损害。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环节都享受到公益红利,这是水城民行人不懈的追求。

    让每一起案件都能释放“公益红利”

    “铸造精品”是聊城市检察工作的目标引领,也是水城民行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个法宝。

    2016 年,莘县检察院发现,该县张鲁卫生院在建病房楼,未按规定建设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莘县检察院调查发现该县卫计局未履行监管职责。遂向其发出检察建议。莘县卫计局作出回复并采取了相应措施,但一直未能有效制止张鲁卫生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为此,莘县检察院依法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向莘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6月15日,该案作出判决,确认莘县卫计局未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 这是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判决,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示范案例。

    2017年3月16日上午9时,高唐县检察院诉该县林业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2010 年至2011 年,高唐县金如意木业有限公司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项目的申报中,伪造借款合同,先后骗取项目贴息资金60万元。负有监管职责的高唐县林业局未按规定审核,并违规上报,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针对这种情况,高唐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在林业局未回复的情况下,高唐县检察院提起诉讼。 2017年3 月 21日,高唐县金如意公司将60万元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上交国库。 该案被评为山东省公益诉讼工作纪实案例。

    两年来,在聊城市检察机关办理的15件公益诉讼案件中,有4件分别被两高、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向“精品案”要执法力、要公信力,更要“公益红利”,这是水城民行人绘出全民公益的最大同心圆!

    “要立足民生,办精品案、树精品牌、结精品果,把公益诉讼这篇文章做足、做好、做活、做大、做强,以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谱写聊城人民幸福生活新画卷!“这是聊城市人民检察检察长王钦杰呈现在水城人民面前的公益诉讼最美写意。王凯忠  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