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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移交通知

  • 日期:2018041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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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曰军 ( 身 份 证 号 码 :370725196403111992)分别于2014年9月11日在我行办理贷款130000元,到期日为2015年9月11日,于2015年6月18日在我行办理贷款 20000元,到期日为2015年9月10日,我行已将该笔贷款债权转让给了史成福(身份证号码:37072519661126XXXX)特此通知。

    被通知人(签字):陶贵波、陶桂森、陶贵福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展分理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