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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 日期:2018041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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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支行已依法将我支行对 1.借款人:王卫涛,担保人:梁忠民、王秉云享有的贷款债权、担保权利以及其它相关从权利按现状转让给了腾俊岐,请上述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向腾俊岐履行相关义务。本债权转让通知自见报之日起生效。

    公告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大泽山支行

    2018年 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