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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检察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莱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检察改革工作

  • 日期: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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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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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严格按照上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工作有思路、有力度、有成效。”3月28日,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宗义带领调研组走进该市检察机关进行专题调研,对检察改革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检察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的重要一环。近年来,莱芜市检察院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了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据莱芜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守强介绍,他们在圆满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官职业保障的基础上,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根据案件类型、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基本办案组织形式,检察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建立案件承办机制,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突出员额检察官在办案组织中的主导角色,真正做到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莱芜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王方涛比较关注内设机构改革,在他看来,合理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对于基层检察院来说尤为重要。调研中,他发现,该市检察机关已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去年以来,钢城区检察院遵循精简、务实、效能原则,合理整合职能交叉、 业务相近的机构,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推行“大部制”模式,将原有的 16 个科室整合为6大职能部门,涵盖所有检察业务和行政职能,有效破解了内设机构分工过细,导致资源内耗和忙闲不均,官多兵少、案多人少的难题。一线检力由改革前的 32.7% 提高到90.2% ,批捕、起诉办案时限平均缩短1 天、5 天,办案质量效率均大幅提升。

    在钢城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市人大调研组看到集声、 光、 电于一体的展厅,展示的都是身边的典型案例,每一幅都发人深省,富有警示教育意义。市人大代表、钢城区顺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说:“每一次到这里参观,都会得到精神上的洗礼。虽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后,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职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但仍然承担着对监察委办理的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公诉等诉讼范围的重要职能,仍然是反腐败的重要力量。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不减,仍然是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重要场所。”

    在派驻基层检察室,市人大调研组发现,每个检察室都建立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可以与省、市、区三级检察院互联互通。该系统的联通应用,消除了地域空间障碍,减轻信访人舟车劳顿之苦,打通了信访人与上级检察机关之间的绿色通道,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据了解,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填补农村法律监督短板,5 年前,莱芜市检察机关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经编制部门批复,在基层设立了10 个派驻检察室,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村居(社区)。通过履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加强对基层站所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等职能,打通了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派驻检察室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

    “派驻检察室工作弥补了基层法律监督薄弱的短板,完善了新形势下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李佳笃曾长期在民政系统任职,他认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基层群众有着广泛的法律诉求。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需要派驻检察室这样贴近基层的法律站点为民服务。希望国家能够从立法层面给予派驻检察室明确的法律地位,进一步规范派驻检察室职能配置,让检察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群众,为乡村振兴提供实实在在的法治保障。

    改革没有完成时。深化检察改革,需要更多的担当、更多的智慧。市人大调研组建议,要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出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方面的正能量;要围绕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的保护;要突出服务新旧动能转换这个重点,严厉打击侵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要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专业化、 职业化、 正规化水平。赵帅  张丙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