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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 日期:20180314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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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华,男,1978年5月17日生,新泰市人,其于2018年1月8 日因病去世。冀华生前曾在新泰市滨湖壹号院项目工地承包部分劳务工活,由于其去世,以至于其雇佣劳务工的债权人无法完全确定。请冀华的各位债权人于本通知发出后 60日内到山东平阳物业有限公司申报债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我公司不再对其债权予以登记。

    特此通知。

    山东平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