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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 日期: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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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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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3月1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迅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学习贯彻的意见措施。因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同志参加我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集中学习,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主持并讲话;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张振忠传达全会主要精神;其他院领导参加集体学习。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集体学习。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是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改革开放40周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工作报告,实事求是,振奋人心。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着眼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三中全会精神统领和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坚决支持改革,依法保障改革,积极投身改革,切实为全面深化改革贡献检察力量。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改革全过程、各环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高检院工作要求。 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阻碍、干扰、破坏改革进程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化解涉及改革的矛盾纠纷,努力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坚决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适应监察委办案新模式,依法开展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要密切关注国家机构改革动向,提前谋划、主动跟进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确保相关业务工作衔接有序、 运转顺畅。要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以及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和基层基础建设,坚决如期完成改革任务。要把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 大培训和“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推进全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