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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全部获评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 日期: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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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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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枣庄市检察院派驻滕州监狱检察室、派驻枣庄监狱检察室、派驻市看守所检察室、滕州市检察院派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薛城区检察院派驻区看守所检察室、台儿庄检察区院派驻区看守所检察室等六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全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近年来,市检察院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不断完善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巡视检察制度,有针对性加强督促指导派驻检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日常检察规范有力:去年,市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参加监狱、看守所情况动态分析会34 次,消除事故隐患13 起,转化危重分子60余人次。通过法律文书审查、巡视检察、与被监管人谈话等形式全面掌握监管执法活动开展情况。

    重点监督一丝不苟:加强重点时段监督,深入监管场所学习、劳动、生活“三大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检查,对值班警力、监控防范系统、医疗卫生条件、伙食卫生等情况检查后记录在案,与监管单位在座谈会上进行沟通交流,对存在的违法现象坚决提出纠正违法,并督促整改。口头提出监管活动纠正违法件27次,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7件次。

    严把刑罚变更执行关口:实现从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去年共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1775人次,提出纠正意见 17件17人,有效维护了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

    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预防纠正超期羁押长效机制与在押人员谈话受理申诉控诉。去年全市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4件次,其中周某某寻衅滋事、欧某某拐卖儿童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效果。李晓波  韩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