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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公告

  • 日期:201801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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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乳山市富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

    《乳山市富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12月29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乳山市人民法院(2015)乳商破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负责执行。

    本次分配(第二次)将于2018年1月 17 日至 2018 年1 月 31日期间实施,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通过网银分批汇入债权人的账户。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为人民币1355019.86元,仅职工债权参与分配。参与本次分配的职工债权的债权总额为1355019.86元。

    特此公告。

    乳山市富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