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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日期: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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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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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2日

    乔拥军:本院受理原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明县供电公司诉你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包头一阳轮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县宁源铸造过滤网厂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张志英:本院受理原告刘荣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 1422 民初 21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冯炳俊、赵红莉、郭玉峰:上诉人郭尚山就(2017)鲁 1427 民初 484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请求:1依法撤销(2017)鲁 1427 民初484 号民事判决书,改判三被上诉人连带承担还款责任;2 涉及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士祥、刘芝合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刘为峰、刘士祥、刘芝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7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金桥、张光文、张因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张金桥、张光文、张因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光文、张因捷、张金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张光文、张因捷、张金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7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因捷、张光文、张金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张因捷、张光文、张金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士祥、刘芝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刘士祥、刘芝合、刘为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7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芝合、刘士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刘芝合、刘士祥、刘为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7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赵振强:本院受理张秀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盛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许士强:本院受理原告孙从利与被告许士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传征:本院受理原告田吉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永尧、刘金娥 :本院受理原告雷朝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永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49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新盛店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胡敬东、王东海、范传芳:原告张庆刚与被告胡敬东、王东海、范传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50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光昌、高秀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庆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 (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田永宽、公主岭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吉林市佳诚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执行的时吉风与田永宽、公主岭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吉林市佳诚物流有限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田永宽、公主岭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吉林市佳诚物流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时吉风申请对公主岭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吉林市佳诚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号牌为:吉 C3B099 、吉 B5591 挂的挂车进行拍卖。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2017年 10 月 24日评估机构出具的明信价(2017)XF10-17 号评估报告及我院作出的(2017)鲁 1427 执恢 1176 号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车辆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杨辉后:本院受理原告霍献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民初 75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中锋、谷利敏:本院受理原告张培云、王俊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59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新盛店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于汉坤 :本院受理田甜诉你同居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盛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山东明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 (2017)鲁 0983 民初 328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山东金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 45770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 60 日内来肥城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乔国君 :本院受理原告孙庆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多次送达一直无人接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许祥祥:本院受理李兰芳申请执行(2016)鲁0983 民初 2489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鲁三鑫房估字 T(2018)第 0103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有异议,请于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肥城市人民法院

    吴玉忠、尚振英 :本院受理袁恒生申请执行(2011)岱民初字第 1730 民事判决书一案,肥城市人民法院技术室随机选择山东众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案评估机构对你名下位于丰园小区 15-1-201 室(房产证号:S007134)进行了价值评估,做出了众合评(鉴)字 (2017)第 0529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现予公告送达,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 10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对该评估报告认可,逾期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肥城市人民法院

    杨夫会:本院受理原告肥城市龙腾化工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泰安鑫瑞重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兴龙申请执行泰安鑫瑞重工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拟对已查封的被执行人泰安鑫瑞重工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宗(开卷纵剪切成套机组一套,10 吨单梁行车两架)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选择评估机构及现场勘验通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次日上午 9 时在本院选择评估机构,于公告期满第 2 日上午 9 时进行标的物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择权利,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李戛表 :本院受理原告高东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3 民初 168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宋瑞德:本院受理原告于小宁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3民初 16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董华山、吴桂芳、董小冬、马情情、董立勇、齐耀辉: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03 民初8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东、玄素花、候来爱、庞洪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03 民初 105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董立勇、齐耀辉、董华山、吴桂芳、董小冬、马情情: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03 民初7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韩成宗、王苗苗、韩建国、高俊英、韩其金、陈全新: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03 民初8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蕾: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潍坊傲雄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巧太太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曹振中、马海燕、卜庆利、张蕾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鲁弘估字[2017]第 522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本院(2017)鲁 0791 执恢 18 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和估价报告。对估价报告如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如逾期未提出异议,估价报告将作为拍卖的参考依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同超、李丽霞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同超、李丽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鲁求实评字[2017]第 B062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本院(2018)鲁 0791 执恢 16 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和估价报告。对估价报告如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如逾期未提出异议,估价报告将作为拍卖的参考依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新概念机械厂、潍坊潍佳机筛有限责任公司、朱文利、张继花、王若萍、王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被告潍坊新概念机械厂、潍坊潍佳机筛有限责任公司、朱文利、张继花、王若萍、王建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174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智博海洋采油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坚龙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李鑫、刘万学、潍坊润博机械有限公司、李志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6)鲁 0791 民初 185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令涛、潘姗、潍坊立伟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91 民初 45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孟鑫:林凡喜与你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案,因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不服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鲁 0791民初 692 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 2018 年3 月 5 日 9时 30 分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姜海春:本院受理的(2017)鲁 0786 民初 2292 号原告孙国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遇法定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柳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毕龙本李爱梅:本院受理毕法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86民初 230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李自翠:本院受理刘全喜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程序变更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董传宝、董京华:本院受理原告王跃庆诉董传宝、董京华劳务派遣合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吕琳 :本院受理原告秦继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 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青州联升置业有限公司、边宗坤、刘新红、边家富:原告夏栋梁诉青州联升置业有限公司、边宗坤、刘新红、边家富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 民初 5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夏海庆:本院受理原告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诉夏海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冯世臣、刘宗可:本院受理原告李振江诉冯世臣、刘宗可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武成华:本院受理原告田佳、刘振华等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王清机不服本院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

    青州市人民法院

    潍坊百世汇通快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秀燕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1 民初 411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永胜、齐宣英:本院受理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6 民初236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李金倡、赵明兰:本院受理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6 民初238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陈丹、赵明兰:本院受理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6 民初 240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窦明涛:本院受理原告秦增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4 民初2569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窦明涛:本院受理原告秦增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商伟元:本院受理原告郝金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4 民初2791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商伟元:本院受理原告郝金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朱进之:本院受理原告于海林诉你及杨兆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朱进之:本院受理原告于海林诉你及杨兆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4民初 2869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岳波:本院受理原告刘先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4 民初 304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岳波:本院受理原告刘先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赵建军、朗咸磊:本院受理原告张元源诉你们及郎彩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4 民初 3056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赵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元源诉你及郞 彩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赵建军、朗咸磊:本院受理原告张元源诉你们及郎彩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帅帅:本院受理原告薛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尹铜光、孙梅丽、雒占奎、尹春光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222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雒占奎、尹学媛、尹铜光、尹春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222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祝介海、祝万忠、孙友良、李为梅、张召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288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刘兴伟、刘玉文、齐光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305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郭云禄、张海、辛同清、郭亮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478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从富、张来全、郝德祥、张来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47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文国、郑华芬、王俊深、王政、王百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724 民初479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政、郑华芬、王俊深、王文国、王百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724 民初479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辛同清、张海、郭云禄、郭亮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479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山东寿光腾翔蔬菜专业合作社、寿光市正信工贸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执 1257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山东寿光腾翔蔬菜专业合作社位于寿光市洛城街道牟西村村东北 14 个大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程显峰、高梅、刘春风、赵乐敏、寿光市富田物之源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寿光市林辉蔬菜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 执1258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寿光市林辉蔬菜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寿光市卧甲路西的29 个蔬菜大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程显峰、高梅、寿光市绿之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 执1259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寿光市绿之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寿光市上口镇南邵一村 78 个蔬菜大棚(大棚证号:3707231000010、3707231000017)。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杜安之、刘爱兰、寿光市鑫绿农蔬菜专业合作社: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 执1256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寿光市鑫绿农蔬菜专业合作社名下位于寿光市卧甲路东侧的蔬菜大棚 30 个以及位于寿光市卧甲路往北2 公里东的蔬菜大棚 28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爱兰、杜安之、寿光市鑫绿农蔬菜专业合作社: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 执1255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寿光市鑫绿农蔬菜专业合作社位于寿光市卧甲路东侧的蔬菜大棚 30 个(他项权证号:T370723030049)以及位于寿光市卧甲路往北 2公里蔬菜大棚 28 个(他项权证号:T3707230300015)。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李孟然、董玉芝、寿光市圣亚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振农蔬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市百信蔬菜专业合作社: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 执 1254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山东振农蔬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寿光市上口镇贾王南邵村南的育苗大棚 7 个、智能温室育苗大棚 1 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文军、宋爱丽、寿光市华达太阳能有限公司、寿光市欣益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执 1237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寿光市欣益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所有的位于寿光市清水泊农场的畜禽舍[用地面积 95 亩,他项权证号:寿畜舍(2013)字第 3707834015)],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潍坊富吉包装有限公司、李树吉、王素杰: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诉你们及寿光市万丰纸业有限公司、李新章、李庆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就 (2017)鲁0783 民初 2612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海庆:本院受理原告庄国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3 民初 39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龙飞、魏翠霞:本院受理韩兴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丁培强:本院受理赵红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