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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未检案例入选全国十大案例

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

  • 日期: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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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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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2017年未检工作十大典型案(事)例。其中,德州市武城县检察院“监督撤销虚假诉讼,维护受害留守女童民事权益”案例入选,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

    2013年11月23 日,武城县村民曹某酒后驾车将4 岁留守女童李某撞成重伤。武城县法院于2014年12月30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判决其赔偿李某28万余元。由于曹某恶意转移财产,被害女童未能得到一分钱赔偿,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2015年10月,武城县检察院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监督信息平台,由检察机关负责运行管理,对接收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信息及时分流处理。

    2016年6 月,有群众将此案难以执行的信息反映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监督信息平台上。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曹某交通肇事后、被关押前,曹某女儿虚构12万元欠款事实起诉曹某,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曹某以一套期房偿还借款。曹某还与其妻子李某虚假协议离婚,将5 间住房归女方所有。此后,曹某以无执行能力为由,拒不执行法院关于赔偿的判决。武城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撤销了上述虚假调解协议及离婚协议,对曹某依法强制执行原赔偿判决。2017年“六一”前夕,李某终于拿到了28万余元赔偿款。

    据了解,此案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是通过武城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监督平台发现的。该平台系武城县检察院为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质效,整合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资源,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创建的。

    信息平台集信息收集、分流、处理、监督等功能于一体,自2015 年运行以来,已收到反映问题1370条,交由行政执法部门处理1356条,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 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7 件,支持起诉3件,诉讼违法调查3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移送查处职务犯罪7件15 人,救助未成年人320 余人。本案即是通过该平台强大的信息收集功能发现案件线索,检察机关监督撤销虚假诉讼的典型案例。

    高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