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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五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 日期: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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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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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评定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决定》,济宁市城郊检察院驻济宁监狱检察室、城郊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邹城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金乡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汶上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等五个检察室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获评数量创历届新高。

    近年来,济宁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大力推进派驻检察室软件、硬件建设,积极创新派驻检察管理制度,不断夯实派驻检察工作基础,努力提升派驻检察室司法规范化水平,在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强制措施执行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被监管人人权保障、规范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绩。郭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