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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

  • 日期: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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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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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吴鹏飞检察长的指示要求和机关党委《省院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近日,省检察院机关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338 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测试,其中,141名40岁以下党员干部在报告厅统一闭卷测试。副厅级以上领导参加了测试。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到闭卷测试现场进行了巡视。

    省检察院机关开展党的十九大知识学习测试活动,目的就是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九大知识,加深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各支部高度重视,把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活动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采取支部统一组织学习、党员干部自学和参加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搞好学习,认真组织所属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习测试活动。

    组织测试前,该院机关党委以习近平同志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九大作的工作报告、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见面会和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等文件、曹建明检察长有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讲话、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议,吴鹏飞检察长在党组扩大会和机关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讲话为主要内容,出了150 道复习题,供广大党员学习,为搞好测试做了充分准备。要求全体党员提高政治敏锐性,严格考试纪律,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的,择日补考。各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和测试。本次测试,分开卷和闭卷两种形式,197名40 岁以上党员干部按照规定时间,在各自办公室参加了开卷测试答题,141名40岁以下的党员干部在省院报告厅统一参加了闭卷测试,经阅卷评分,最高成绩为 100分,最低成绩为 95.5分,总评成绩为优秀。通过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