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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岛︓﹃三段式﹄检察监督模式护航辖区安全生产

  • 日期: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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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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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根据辖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探索实行“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的安全生产检察“三段式”介入监督模式,有力地推动提升新区安全生产治理法治化水平,《中国安全生产报》 《 经济日报》等10多家中央媒体宣传报道。

    事前抓联防预控,助力做好安全生产源头预防工作

    黄岛区检察院创新设立全国首家安全生产检察室,与预防科合署办公,对内实行预防牵头,反渎、侦监、公诉、民行、派驻检察室等部门配合联动的安全生产检察新格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检察室工作职责》,采取开展法律宣传、提出检察建议、进行检察约谈、介入事故调查等方式主动参与全区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与区安监局等68 家单位签订预防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书,督促落实行政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选派63名检察官深入董家口港等 42 家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预防宣传,发放宣传册5000 余份;向地铁十三号线等16个总投资50多亿元的重大项目派出“预防特派员”,打造检企廉政安全文化示范点;组织1800 余人参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共建基地;成立由16名检察官组成的警示教育宣讲团,巡回宣讲20次,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

    事中抓监督治理,合力做好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

    黄岛区检察院在 9个派驻检察室建立起集信息查询、隐患预警、统计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安全生产“信息超市”,收集安全信息300余条。开展“安全生产检察专题调研月”活动,成立21 个走访组,深入27 个街(镇)、功能区和重点企业走访,实地排查重大安全隐患30个,并建立台帐。对摸排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现场督促整改 8个,对22 个不能当场整改的,限定期限,跟踪整改。 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16名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交通安全法律监督等专项活动,发出督促整改检察建议7份,监督整改环境污染、客运超载等重大安全隐患12 个,帮助企业建章立制 28项。

    事后抓责任倒查,着力做好安全生产追责惩处工作

    据黄岛区检察院检察长门洪训介绍,黄岛区检察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同步落实行政执法跟踪问责制度,立案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案件 4件,监督纠正安全生产事故或隐患背后行政乱作为、不作为、以罚代刑不移交刑事犯罪线索等执法监管问题 12个。重点打击破坏石油管道、危险化学品保管运输等危及企业生产安全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批捕危害安全发展刑事犯罪 32 人,提起公诉 50 人。审查起诉的“11.22”重特大案件 1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建立“同步介入、同步调查、同步监督”重大责任事故快速调查机制,同步介入事故调查9 次,初查渎职犯罪线索 11件,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职务犯罪4人,有效地优化了新区平稳健康的安全发展环境。

    迟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