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社会关注 第二版

债权转让通知

  • 日期:20171114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青岛佳德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王颖、米海涛:

    根据2017年10月16日长融国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美林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长融国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享有的对青岛佳德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王颖、米海涛的债权及附属权利【 包括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38030279-2012年(南四)字 0097号)、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约定的主从权利,详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青金商初字第18 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该案现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青执字第341-1号执行】已经全部转让给青岛美林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本金及利息计算至2017年8月 20 日,本金 12999985.61 元,利息5671423.17 元,合计:18671408.78元。

    请债务人、保证人自债权转让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青岛美林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责任及保证责任。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长融国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受让人:青岛美林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