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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酒后持刀伤人 涉嫌寻衅滋事被拘

  • 日期: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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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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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青年酒后冲动,因小事持砍刀伤人至轻微伤,还肆意打砸损毁公私财物。 11月6日,沂水县公安局依法将青年赵某刑事拘留。

    2017年7月30日零时许,沂水县公安局接到某宾馆服务员报警,称宾馆内有打架的并有人受伤。民警立即赶往进行处置。在现场发现一名青年痛苦地倒在地上,宾馆设施镜子等被打碎,嫌疑人已经逃离。民警立即联系医院对伤者进行救治,对服务员作询问了解并对现场进行勘验。 同时将宾馆监控录像依法调取,后赶到医院对受害人进行询问。原来,受害人刘某送朋友住宿,在下楼梯时与嫌疑人碰面有过接触,嫌疑人认为刘某故意对其碰撞,酒后的他对刘某大骂并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小砍刀追逐刘某,致刘某手臂等处受伤,后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嫌疑人在发现服务员报警后,立即逃离现场。民警根据现场监控录像及登记住宿信息,将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赵某锁定,多次实施抓捕未获。11月6日,民警获取赵某在某宾馆出现的信息后,立即组织警力将其抓获。经讯问,赵某、18岁,对酒后无故砍伤刘某及打砸宾馆设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郝建明  张光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