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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最高检授予王家强“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

  • 日期: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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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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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1月1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决定,授予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王家强“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这也是烟台检察机关第一次获此殊荣。

    王家强从检 23年来,始终坚守办案一线,先后主办或参与办理重特大贪污受贿案件107件,为当地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他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利用自身司法会计技能特长,在查办一系列重特大案件中发挥关键作用,特别是在参与中央纪委、高检院交办的某特大案件中,凭着扎实的司法会计功底和侦查技巧,认真梳理、甄别数千册账本和数十万份会计凭证,成功查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他牢记宗旨、为民司法,把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查办涉农、环保、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保障了民生民利;他勤奋好学、刻苦钻研,针对贪污贿赂案件高发领域的行业特点,刻苦研读金融学、建筑学、投资理财以及犯罪心理学等知识,归纳总结的“上看下看、左右联系、逻辑不畅、自露马脚”查账工作法,在烟台检察机关推广;他克己奉公、纪律严明,视名利淡如水,从不提任何个人要求,在情与法的考验面前,始终坚守底线,从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一名模范检察官的高风亮节。

    王家强是烟台检察机关涌现出来优秀党员、 优秀检察官的先进代表,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先锋楷模作用和烟台检察干警廉洁公正、执法为民的奉献精神。今后,全市检察干警会以王家强同志先进事迹作为生动教材,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民司法,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常洪波  李俊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