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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韶华不负卿

—记淄博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王淑雯

  • 日期:20170927
  • 作者:记者 鞠杰 通讯员 杨美昭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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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小传:王淑雯,女,30 岁,淄博市院案件管理中心科员、助理检察员。先后获得第一届“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 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 ,“ 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先后被市院记个人三等功,被省院记个人二等功。

    初为案管人,她是拓荒者的一代,提炼总结的工作法在全省推广;再为公诉人,一切从零开始,她以最快的速度适应了公诉工作,承办了多件大案;又为案管人,她勇敢面对新挑战,以总成绩前三名的成绩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届案件管理业务标兵……

    “作为一名案管人,我当在改革的大潮中乘风破浪、 勇往直前,不负韶华不负卿!”她就是八零后王淑雯,不断挑战、不断创新的勇气是她永恒的执念。

    初为案管人,她是拓荒者的一代

    2009 年,22岁的王淑雯以淄博市检察系统选调生第一名的成绩进入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此时恰逢最高检在部分省市部署案件管理的试点工作,桓台县院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试点单位,而王淑雯恰巧被抽调参与案管中心的筹建工作,这让初出茅庐的她成了拓荒者的一代。

    因为是第一批试点单位,毫无经验可循,王淑雯便与同事查阅期刊网中所有关于案件管理的文章寻找理论支撑,同时外出调研、反复论证,不断寻找实践操作方案,最终历时三个月完成筹建工作,并由她负责起草了《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规定》、《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流程》等多个规范性文件。

    在试点工作中,王淑雯结合本院特色提炼总结了“审管清查析”五字工作法和“六个一”工作思路,成为全省的先进经验进行推广,其中“审管清查析”五字工作法在升级完善后形成了“审管清查析效”六字工作法,曹建明检察长在淄博调研时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再为公诉人,一切从零开始

    2014年岗位调整,是继续留在案管还是选择到业务部门锻炼?一条分岔路横在了王淑雯面前。

    “多年的经历已经让我对案管工作驾轻就熟,选择到新的业务部门则要从头开始,但是,我又很清醒的知道,案管部门在经历了起步阶段后,它越来趋向业务综合方向发展,没有业务经历将成为以后工作的软肋。”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王淑雯勇敢选择来到公诉,一切从零开始。

    基层公诉办案压力大,节奏快,王淑雯就利用晚上和周末恶补法律知识,同时日常各种机会向老公诉人学习,以最快的速度适应了公诉工作,并在接下来的1年5 个月的时间内承办了121 件案件,其中不乏多件大案。

    又为案管人,她勇敢面对新挑战

    2016 年,王淑雯被遴选到淄博市检察院后,再次进入案管部门,成为一名案管人。

    半年后,王淑雯遇到了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我以市院第一名、省院第三名的成绩入选备战全国竞赛的集训队,有的朋友劝我,你要考虑好哦,要么就不参加,参加了拿不到名次反而不好。但这场比赛对我而言,就像华山论剑一样,如果缺席一定会留下遗憾。”于是她义无反顾地选择了集训。

    为了更好的备赛,她将近十年司考题中的题目全部做了一遍,先后借阅了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的卷宗进行评查,查看了前几年全市、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制度逐一梳理评查标准……2个月的集训先后经历四次选拔、五次面试答辩,最终王淑雯被确定为代表山东省院参加全国竞赛的选手之一,开启北京大赛之旅。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王淑雯以初赛第一名、决赛第四名,总成绩前三名的成绩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届案件管理业务标兵。

    案管部门的出现是勇于创新的结晶,案管部门的发展也一直在践行着不断挑战、不断创新的优秀品质。作为一名案管人,王淑雯始终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追随改革的大潮乘风破浪、勇往直前,不负韶华不负卿!

    本报记者  鞠杰  通讯员  杨美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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