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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到我省调研

  • 日期: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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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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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9月 13 日至17日,高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到我省调研,先后听取了“智慧公诉”建设和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情况汇报,观摩了检察大数据应用平台演示,实地视察了寿光市院、烟台市芝罘区院工作情况,并在青岛主持召开派驻公安机关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参加青岛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检委会专职委员刘继祥全程陪同调研。

    调研过程中,孙谦对我省检察工作特别是“智慧公诉”建设、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孙谦要求,要充分认识智慧公诉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新兴科技辅助司法办案、科技驱动检务、开放融合共享等先进理念,养成利用科技推动司法办案创新发展的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把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和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办案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做好智慧公诉软件研发、应用工作,不断提升检察监督的力度和实效。要认真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拓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案件范围,建立健全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机制,积极构建与多层次诉讼体系相适应的公诉模式,为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作出新贡献。要稳步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严格派驻检察官的选任把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吴鹏飞指出,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工作顺应司法改革要求,检警双方共赢,对于有效提高办案质量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孙谦副检察长讲话精神,把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与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556个派驻基层检察室的区位优势和职能作用,统筹资源,科学谋划,着力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检察监督,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省检察院公诉一、二、三处、侦监一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