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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日期:2017092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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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青岛市即墨进出口公司出口产品经营部本金150000.00

    利息(截止到 2013年 12 月31日)

122135.00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青岛新华尔工贸有限公司与田红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田红已将其于附件《债权资产清单》项下拥有的债权依法转让给青岛新华尔工贸有限公司,与此债权相关的一切权利也一并转让。

    现特公告通知要求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立即向青岛新华尔工贸有限公司履行偿债义务。

    联系人 /电话:

    田红 18660261378

    徐女士 13853220057

    田红  青岛新华尔工贸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13日

    附件:债权资产清单单位:人民币/元担保人

    青岛市即墨进出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