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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数据开拓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新格局

― ― 昌邑市检察院探索创新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新模式

  • 日期:2017083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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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检察大数据建设应用,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切实解决当前行政执法过程中频发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以及行政执法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质效,昌邑市院探索构建数据驱动行政检察工作新模式,将行政执法行为统一纳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动态、高效、全面开展检察监督,效果明显。

    智能化定位,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

    根据省检察院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大数据思维理念,紧紧围绕“智慧检察院”建设,加快构建数据驱动检察工作新模式,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昌邑市检察院注重智能化定位,积极运用大数据,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平台,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数据库与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数据库对接,全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以智能化实现行政执法工作后台自动比对、自动发现、自动预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效能。一是领导重视支持。宋教德检察长多次听取民行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提出要求,先后将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向市院、 昌邑市委进行汇报,统一思想认识,打破数据壁垒,尽快实现公共信息资源普遍开放共享、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安全共享,确保处于割裂和休眠状态的数据实现汇集融合、在线流转,并争取政策、 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二是积极考察调研。由分管领导带队,民行科、信息中心共同参加,到四川重庆市检察院,德州市夏津县检察院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实地查看和操作当地开发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系统,对发现的现实问题进行交流,吸收他们先进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开发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平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科学分析论证。民行科会同信息中心、软件开发公司,到昌邑市环保局、昌邑市市场监管局进行调研,现场查看了行政部门的执法平台、调取了相应的行政执法案卷,共同解决执法平台建设中存在的短板问题。

    合理化配置,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

    行政检察监督平台主要具有五大功能,即案件录入、法律法规、自动对比、综合查询、数据统计。主要实现以下三大目的:一是信息互联共享。通过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快速便捷地获取各执法部门最新执法动态和信息,以便民行部门及时介入,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如民行部门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搜索、访问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发现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裁量是否准确,案件是否按照法定程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等,确保案件及时做到行政处理终结。二是实时跟踪监控。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平台及时掌握各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移送情况,发现该移送不移送或该移送不及时移送等情况可以及时通过网上发出建议移送的意见,保证各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移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三是及时预警提示。通过设定关键词、关键节点,设定对比、筛选词条等,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法律适用、办案期限、处罚依据、处罚裁量以及后续移交情况进行等多个执法环节进行自动比对、自动发现、自动预警。同时对本院案管中心接收的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保护等案件进行行政执法反向检察监督,既节省行政检察监督的时间和成本,提升政检察监督效能,也促进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

    多元化应用,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积极录入信息条目。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平台建成后,昌邑市院积极扩大数据量,不断添加新的工作模块,同时运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平台互通电子法律文书,将执法人员的执法信息录入系统,查看案件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目前已录入各类信息230余条,涉及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下步将继续将更多数据导入数据库,更好地实现精准化智能自动比对。 二是迅速投入实际应用。通过精准自动比对,发现工作中忽略的小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今年6 月,昌邑市院在通过行政检察监督平台对该案进行复查时,根据平台大数据中《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以及平台对法条适用相似度自动比对的结果,发现昌邑市环保局作出的罚款数额过高,遂依法向昌邑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三是努力做好后续开发。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平台刚刚破壳,还有大量的数据需要完善,还有大量的后续工作要开展,特别是试点的单位较少,没有真正形成“拳头”效应,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尽快实现全面应用,并结合办案实际对该项工作成果进行系统化总结,形成可复制的、有深度的经验性和实效性成果,在昌邑市行政执法部门逐步推开,扩大规模效应,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不断推动“六型”基层院建设向纵深发展。张景平  桂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