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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办党的建设支部书记培训班

  • 日期: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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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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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和党务工作水平,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8月22日至23日,省检察院机关举办了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支部书记培训班。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级检察员陈旭主持辅导讲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杨红,就贯彻落实好吴鹏飞检察长要求和张检讲话精神,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振忠从支部书记要坚定不移抓党建、支部书记抓党建的素质要求和如何当好支部书记三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省院党组和吴鹏飞检察长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牢牢把握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经常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张振忠副检察长强调,支部书记要坚定不移地抓党建,带头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纯洁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认真贯彻《条例》规定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按规定交纳党费、“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融入和贯穿到党建各项工作中,建设过硬党支部;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个关键、提高三种能力、发挥四个作用,不断增强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创新党建内容形式,创新大数据在党建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张振忠副检察长要求,支部书记是支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紧紧围绕党组的中心工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确保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培训班期间,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了有关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围绕加强新形势下省院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和党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个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邀请省委党校副校长孙黎海作了《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 辅导讲课。 通过领导讲话、 专题学习、 交流经验、专家辅导等,进一步提高了支部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能力,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新形势下开创省院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鲁剑轩  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