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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 日期: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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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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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8月3 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交流学习体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院纪检组组长傅清卿等3名同志发言;党组其他同志参加集体学习。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部分副厅级检察员、部门负责人及六名普通检察人员列席集体学习。

    吴鹏飞指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总结吸纳十八大以来巡视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政治品格,充分彰显了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担当,对于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建设、 强化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抓好学习贯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新精神新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政治巡视要求,扛稳抓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加强改进系统内巡视巡察,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吴鹏飞强调,要持续深化政治巡视,深刻学习领会政治巡视的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大力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全面系统理解政治巡视内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要坚决落实巡视全覆盖要求,聚焦巡视对象,积极探索实现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发挥大数据、智能化对巡视巡察工作的促进作用,形成管党治党的有力震慑。要突出巡视监督重点,抓紧抓实巡视及“回头看”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巡视巡察的核心任务,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开展巡视巡察,持之以恒落实规范司法的要求,抓好高检院党组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更加深入精准地解决突出问题。要健全常态化机制,落实巡视巡察责任制,建立健全巡视与巡察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联络协作、成果综合运用等机制,巩固和深化巡视巡察工作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以巡视巡察的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鲁剑轩  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