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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高墙内的公平正义

—德州市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侧记

  • 日期:20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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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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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市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标准起点高、信息化运用成效好,工作扎实规范,值得我们好好学习……”6月19日,省检察院组织举办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观摩暨业务培训班,来自全省检察机关的 40余名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德州市检察院派驻看守所和派驻监狱检察室后,纷纷点赞。

    近年来,该院派驻监狱和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深入践行“四个维护”有机统一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理念,以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规范监督行为,有效维护了监管秩序安全。

    日常监督剑指监管秩序

    “我们坚持以制度化强化日常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观摩现场,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负责人王光法向与会代表介绍。

    据了解,该院根据派驻检察工作需要,先后制定完善安全防范检察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检察官接待日制度、检察人员值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切实落到实处。 每个工作日均有派驻干警在岗,市检察院领导定期深入监区巡视检察,法定节假日前带队开展安全防范巡视检察。每年与公安局、武警中队组织召开2次联席会议,共同分析和解决监管执法和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工作中,扎实开展日、周、月检察工作,登记检察日志及相关台账,做到填写规范、全面、记载准确、真实,无虚报、漏报、错报。

    为充分保障被监管人权益,该院在每个监室、收押大厅、提审大厅均设置检务公开栏和检察官信箱,派驻检察干警对每个新收押人员进行谈话并发放检察官约见卡、权利告知卡,书面告知权利、义务及检察室职责等内容,每周开启检察官信箱,受理申诉控告,畅通被监管人的权利救济渠道。

    同时,派驻检察官还盯紧排查、 评估、回访“三大环节”,大力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200 余份,办案机关采纳率98% 。

    几年来,派驻检察室共组织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 945 次,组织出入所检察1000 余次,发出口头及书面纠正违法 40 余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11 件,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检察建议4 件,从未发生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脱逃等重大事故。

    同步监督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2015年全国特赦案件办理期间,德州市检察院派驻监狱检察室发现在特赦裁定中一名罪犯的犯罪事实认定错误,另一名罪犯的刑期计算错误,派驻检察官及时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限期改正,有效维护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 为有效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我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探索创建了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对刑罚变更执行的法律监督。”王光法说。

    据介绍,他们多次召集召开法院、 检察院、监狱三方联席会议,就贯彻刑法修正案(九)、执行新的减刑假释政策等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先后研究制定了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规定、减刑假释案件逐案审查流程等制度。 对于刑罚变更执行案件,该院从罪犯日常考核开始,到执行机关提请、呈报,再到裁定、决定的整个过程实施全程无缝监督,并将各项关于刑罚变更执行的规定,制成电子文档和宣传图片,在监狱育新网和监舍电子屏上滚动播出,让每名在押人员了解政策标准。

    在监狱提请阶段,派驻检察官注重运用日常监督成果,将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监狱改正;在开庭审理阶段,尽量将书面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引导到法庭审理中辩论,促进庭审实质化。在办理市建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王某减刑提请一案时,检察人员发现执行机关按照积委会委员的政策予以加分,而根据规定,该犯不符合条件。通过调查核实证据,依法向执行机关提出纠正,避免该案带病进入下一环节。

    据悉,2013年以来,派驻检察室共纠正服刑罪犯刑期计算错误4件,纠正提请、裁定错误3 件,查办看守所干警犯罪4 件 7人,为服刑罪犯追回被扣押的合法财产30余万元。 2015年 1月,派驻检察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先进集体。

    信息化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德州市检察院坚持把信息化作为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的重要手段,建成高标准的信息化工作平台,为执检工作创新发展插上了“金翅膀”。

    据介绍,他们积极筹集资金对派驻检察室和驻狱检察室进行升级建设,完成了“两网一线”工程,实现了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监控联网,联通了检察专线网支线,实现对市看守所1000余路摄像头和监狱3000余路摄像头监控画面无死角、全方位实时监控,音频同步传输。

    派驻检察室充分发挥监控平台优势,积极探索网上巡监检察模式,从派驻检察干警的职责分工、检察重点、工作方法和设备维护等四个方面,逐项明确网上巡监工作要求,每日将网上检察情况记入检察日志。通过对相关业务数据和工作视频的分析研判,发现并纠正监管活动的违法违规情形,确保网上巡监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别加强对“重点监室、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监控视频的回看检察,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2016年 5 月,派驻看守所检察官在审查监控录像时,从中发现看守所干警张某、沈某虐待被管人的案件线索,遂及时立案侦查,后张、沈二人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2017年执检子系统上线后,派驻检察室深入研究学习,全员、全面、全程、规范使用,截至目前,共接收刑罚交付执行检察档案 251 件,新建刑罚交付执行检察档案525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11件、纠正违法案件 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37件,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步入了信息化的快车道。

    高忠祥  于明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