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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检察机关两年提起公益诉讼101件

  • 日期: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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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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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6月 27 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检察机关两年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01 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 21 件,行政公益诉讼80 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排在全国前列。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我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试点省份后,检察机关把试点工作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确定青岛、烟台、潍坊、临沂、德州、聊城等 6个市作为我省试点地区,并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专题报告,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部门、各地方都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争取获得最好的综合效果。试点过程中,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据介绍,我省检察机关在2015年7月开展的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4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84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 571件,其中民事诉前程序案件22件,行政诉前程序案件549件,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42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0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1件,行政公益诉讼80件,所有试点基层院全部解决了提起诉讼的空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排在全国前列;法院审结21 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