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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人员给法官当“管家”

烟台高新区法院把好“四道关”带出“高能”队伍

  • 日期: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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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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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立案到结案,一个案件要尽早迎来公平正义的结果,离不开法官的专业裁判,也需要司法辅助人员的高效配合,如果说法官是专家,辅助人员就是管家。烟台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实行全院全员团队化,法官和辅助人员之间高效配合,有效缩短了立案和审判之间的时间损耗,30% 的案件立案7日内直接开庭。“我们把好入口、运行、纪律、待遇‘四道关’,提升司法辅助人员整体素质,从而保障整个团队的审判质效。”该院院长杨波表示。

    高门槛选才,个个“高能”

    上午 10 点多,高新区法院于成乐审判团队的法官助理曲玉平和书记员赵婷婷刚刚完成庭前保全回来,两人搭档把原来由法官“干的活儿”办了。“以前忙得很,少有时间学习,现在有了‘高能’的司法辅助团队,我也能抽时间研究新的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了。”法官于成乐高兴地说。

    “高能”,首先因为“高门槛”。高新区法院所有入选的司法辅助人员除须具备大学以上学历和一定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外,还优先聘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学学位的法学院本科生及拥有速录职业资格的速录员。目前,高新区法院共聘任大专以上学历司法警察 10 名,其余 20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 3 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1 名研究生学历、1 名国家三级速录员。选聘流程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即通过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审批备案的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招录高素质人才进入法院。

    除了庭审记录、整理案卷等普通书记员工作,赵婷婷还能协助法官助理开展法律文书送达、庭前保全、调查取证等程序性工作。“团队里每个人既能单兵作业,又能团队作业,灵活机动,提高了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于成乐说。

    高标准培养,给法官当“管家”

    高新区法院打破庭室界限,按照1:2:2的比例,实行全院全员团队化,发挥好法官“专家”作用的同时,让辅助人员当好“管家”。

    “打造高素质司法辅助队伍,也是逼不得已的办法。”杨波表示,“目前我院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只有 5名,要顺利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只能配齐配强辅助人员队伍。”高新区法院推行自主排期,当日立案、当日分案。由法官助理根据法官工作日程灵活排期,有效缩短立案与审判之间不必要的时间损耗,目前30% 的案件立案后实现7日内直接开庭。

    被告在本辖区内的案件,可由司法辅助人员直接送达,当场了解原被告争执焦点并化解矛盾纠纷,26% 的案件送达当日即调解结案。所有开庭案件由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充分进行证据交换,确定争执焦点,提高庭审效率,一次开庭成功率达80% 。高新区法院还编写了 10万多字的《辅助人员工作指引》,每个岗位、每个流程、每个节点都有详细的操作规范,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制定《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科学界定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中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司法行政人员职能职责界限,制定岗位职责清单,推进司法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对违反纪律要求或者相关规章制度的,参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解除劳动关系。科学制定《司法辅助人员考核办法》,未达到考核标准的一律取消职级晋升资格。同时,开展多元化业务培训,包括司法业务知识培训及专项速录训练,并在人、财、物上提供保障。

    把好待遇关,确保人才留得住

    “庭前大部分工作都交由司法辅助人员完成,他们通过送达、庭前调解基本能让案件争议的焦点显露出来,有的甚至在送达时就把矛盾解决了,即便不能解决的也能节省开庭时间。”于成乐介绍,这样就把法官从很多程序性、事务性工作中解放了出来,可以更专心研判较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决。

    为留住高素质司法辅助人员,高新区法院把好待遇关,争取高新区工委、管委支持,由财政保障工资待遇,做到以事业留人、 以感情留人、以适当待遇留人。按照“ 市场化运作、 专业化管理”模式,对司法辅助人员分初、中、高三级每级分三等的“三级九等”晋级考核机制,开展辅助人员职级晋升竞争上岗测评工作,评定初级三等辅助人员 15 名、初级二等 14名、初级一等1名,基本工资每月3200元,按照级别分别享受100-200元、200-300元、300-400元的绩效工资和每月50元的工龄工资,保障辅助人员队伍的积极性。同时,落实干警外勤工作补贴、岗位津贴及各项工会福利;定期组织体检,建立干警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安排干警带薪休假,保障干警休息休假权利;弱化编内编外区分,平等对待每一名干警,切实增强全体司法辅助人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任雪娜  姜君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