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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2017年2月16日

  • 日期:2017021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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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广金:本院受理原告李昌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91 民初2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芳芳:本院受理原告孔祥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91 民初2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姚森:本院受理原告张太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虎标铝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峰、王保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孟松苓:本院受理原告李春华、刘晓龙、茹兴成、王东军、王志国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济高新区民初字第 214、215、216、217、2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殷家鹤: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东方大厦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91 民初 199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长城电力工业有限公司、济宁鑫达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效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91 民初 239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开松:本院受理原告张永民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91 民初67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何亚军:我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利霞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需要,需对你名下位于济宁高新区菱花南路中段综合楼(王子酒店)第3 层从南至北第一间,建筑面积:486.5 平方米的房产及济宁市谢营小区 2 号楼任城教育局宿舍东 5 单元 1 楼东户两套房产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依法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 在本院 103 室依法选择评估机构,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 9:00 进行现场勘验,届时不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金强、孙庆伟、陈得胜、乔元香、徐桂振、乔红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蔡润德、张凤、张伟、孔艳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 20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令如、郑立忠、闫立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 223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祥儒、刘振华、孔凡雨、张茂菊、孔凡柱、孔祥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194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磊、高长花、宫恩芹、韩瑞稳、孟庆国、孔祥杰、刘涛、顾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205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安生、王延岭、隋学健、范红艳、范长青、张印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 205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吕瑞水、赵芝莲、韩福德、宁洪艳、吕瑞红、李翠云、王立德、贾风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 143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健、张一娟、周启香、孔令明、孔庆功、孔宪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205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方正、孙承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2231、2233、22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刘建华、刘淑华:本院受理原告曲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刘建华、刘淑华、陈广三、陈全珍、刘开洪、郭春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 9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刘涛、顾珍:本院受理原告曲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刘涛、顾珍、宫恩芹、韩瑞稳、孟庆国、孔祥杰、马建营、葛艳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 9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市裕源石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曲阜市裕源石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 20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陈玉彪、孔燕、徐庆英、王超、宋继平、刘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玉彪、孔燕、徐庆英、王超、宋继平、刘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 2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超、曲阜市众志商贸有限公司、曲阜易行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超、曲阜市众志商贸有限公司、曲阜易行轮胎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 226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韩孟姣:本院受理原告于海潮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鱼台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鱼台县人民法院

    邹城市中基煤业有限公司、山东华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张民、孔令芬、刘成、杨树梅、张进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昶宏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刘惠斌、黄金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 民初 209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程海如、张绪峰、张景绪: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民初 2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徐波、倪伯平、徐刚、王飞、王建、于程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 民初515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汤传河、刘秀贤、刘现孔、张利芹、刘宪营、张廷真、李志生、樊中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 51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惠斌、杨明波、刘丽、杜来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民初20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宗辉:本院受理原告刘进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2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贾仰苓:本院受理原告杜宗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2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