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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注“活力”

  • 日期: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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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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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期盼规范,规范彰显公正。近年来,莱芜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部署,不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立足规范司法全员化、全员司法规范化,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推进落实,市、区两级检察院连续四年实现“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 目标,全市有 52 个集体、129 名干警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的表彰,其中有 1 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2 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 27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和三等功,莱芜检察的司法规范化建设进入快车道。

    完善制度让规范司法掷地有声

    规范司法需要遵章而行,莱芜市院结合刑诉法、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修改等现实状况,对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先后修订、完善司法规范、办案流程109 项,编纂成册的涵盖检务管理、业务规范、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规范等七方面内容的《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成为全市检察干警的司法办案指南。

    制度规范实践,也在实践中完善和升华。莱芜全市检察干警积极探索,或依托上级部署、专项活动,或立足工作实践,建立健全了上下级院一体化办案、外部联动、自侦办案“四同步”监督、案内人员警戒等二十余项工作机制,打牢规范司法的约束体系。 去年,民行部门在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中,上下一体,与各业务部门信息共享,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侦监部门探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破解“上访绑架逮捕”难题,被省检察院评为工作创新成果三等奖。

    全面督导形成规范司法新常态

    每周一一上班, 8 个业务部门的负责人邮箱里,都会收到案管部门发送的一份案件流程监控台账,本部门上周网上办案存在问题、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一览无余。每季度末,各业务部门将办结案件装订成册,根据案管部门列出的抽查清单,将案卷交付案管部门抽调的业务骨干集中评查,评查的问题逐一反馈、限时整改。

    案件信息公开一季度一通报,业务考评进展一季一通报,定期业务联席会、案件评查座谈会、意见建议沟通会,都已逐渐形成常态。2012 年来,共组织案件集中检查 21 次,检查案件3185 件,卷宗 5070 册,共查出问题3575 个,全部反馈,督促整改,评查结果全部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办案的规范、高效。

    与此同时,莱芜市检察院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接受外部监督。针对自侦办案的监督难题创新建立实施的“四同步”监督法,让干警在“镜头下”办案;实行纪检组长全员谈心谈话、一月一督察、 一季一评比等措施,加大纪律约束、 执法监察、 检务督察和问责追究力度;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摆整改全市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对查出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积极邀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人民监督员座谈会视察指导检察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观摩和案件质量评查,对他们规范司法的意见建议,都作了认真整改和反馈。

    为规范司法插上信息化“金翅膀”

    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积极探索将信息化手段全面应用于各项司法办案活动,提升规范司法水平。创新建成“两网两室一中心”和同录中心,全市办案工作区实现“一键推门录”;对全市检察机关18 个固定场所的讯(询)问活动进行远程统一录制,数据自动上传,两级备份;建立监管场所动态监督平台,使驻所检察监督更加动态、方便、快捷。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9件196人;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388件1782人、起诉3129件4436人,追捕追诉漏犯171人;办理民行行政案件303 件,受理各类举报、控告1608件,实现了办案零投诉、零违法违纪、 零责任事故,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以公开促进规范。建立在办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在办案件的基本信息。2014 年8 月以来,公开程序性信息2374 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 25 条、公开法律文书 177 份。全面推行律师预约系统,共受理网上律师预约97次。

    “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全市检察人员公正司法的理念更加牢固,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文明,提升了莱芜检察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莱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桂春说。董峰  张晔  张丙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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