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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门口“检察院”撑起和谐一片天

—记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派驻大安检察室

  • 日期: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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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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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检察机关在基层乡镇延伸法律监督的“神经末梢”,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派驻大安检察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融入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扎实的工作赢得了当地党委、 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架起服务民生之“桥”

    “其实我心里就是憋着一口气,现在跟你们唠唠,我也想明白了,回去就与小叔子家人商量商量补偿的问题……”大安镇西垛村七十多岁的郑大娘说。郑大娘小叔子家的老屋占了她家宅基地,要对方拆除还得给补偿,为此郑大娘想不通,又没辙。 9月8日一大早,便来到了大安检察室。派驻大安检察室主任高娟告知她小叔子的老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拆除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并应给予部分补偿,并耐心地做郑大娘的思想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劝解,郑大娘表示回去与其小叔子家人共同协商解决。

    为什么老百姓都爱到大安检察室“ 唠嗑”呢,带着疑问我们走访了大安检察室主任高娟。

    “其实我们只是认认真真做好了自己该做的事。”高娟主任说到,“检察室从无到有,到慢慢被老百姓熟知、信任,与我们长期坚持开展走访巡访活动是紧密相关的。”

    据了解,为扩大检察室的影响力,大安检察室每月开展“群众工作日”大走访、“一月一主题”走集市、“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工地”等活动,联合本院预防、 民行、控申等部门组成“检察官法律服务团”,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企业车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助推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已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人次。

    筑起基层廉政之“墙”

    检察室是伸向农村的灵敏触角。大安检察室充分发挥反腐的前沿阵地作用,协助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法律监督的职能也得以进一步延伸。

    7月,炎炎夏日,骄阳似火。一大早,高娟就接到了分管检察长的电话,要求大安检察室协助反贪局调查核实一条案件线索。原来反贪局在办理一起行贿案件中发现,大安检察室辖区内某村干部涉嫌虚报建设沼气池户数,套取国家补贴。放下电话后,高娟主任立即改变了当天的走访计划,带领干警走进了涉案村庄,逐家核实建沼气池的实际情况。浸着汗水和灰尘的衬衣,一天下来是湿了又干,干了又湿。最终,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走访了255户农户,核查出该村干部虚报建设沼气池户数8户,并将该结果移交反贪局。基层检察室的出现,把反腐的“千里眼”真正根植在了人民群众之中,让查治贪污腐败有了更坚实的群众基础。

    “大安检察室惩防并举,有效促进了我们基层政务环境优化,是扎根在基层查贪治腐的‘前哨站’。”大安镇党委书记王建对大安检察室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赞誉。

    激活社会稳控之“棋”

    “其实,我们检察室跟新闻媒体的工作职能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监督’。”高娟主任笑言,“我们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在乡镇的工作‘窗口’,在基层司法监督、社区矫正等工作中更要发挥好末梢监督的作用,以弥补农村法律监督相对薄弱的短板。”

    为开展好“两所一庭”等基层单位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大安检察室加强与“两所一庭”的沟通协调,通过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对基层刑事执法司法、民事审判、刑罚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工作联动,形成协作配合、监督制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水平,大安检察室坚持摸清底数、个别谈话、警示教育、期满宣告的工作方法,实时监督社区矫正情况,与司法所共同努力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共查阅社区矫正档案 73册,对73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抽取 14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到2 名社区矫正人员家中进行了走访,口头提出检察建议3次。

    “ 帮政府分忧,让群众满意是我们的追求,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室‘耳聪目明’、‘ 腿脚灵便’ 的特点,深入推进民生检察工作,使检察室成为服务百姓的窗口,协助当地党委、政府的帮手,监督基层执法的阵地。”该院检察长安如喜检察长表示。

    杨恒海  史桂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