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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5年7月30日

  • 日期: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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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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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学柱、李 国莉、刘绪柱:本院受理原告郑洪涛与被告张学柱、李国莉、刘绪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民初字第 224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辛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东振:本院受理原告李桂坤诉周森财产保全赔偿纠纷一案,因你系财产保全担保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院区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莱州市松兴铸造有限公司、刘青松、陈雪娟、莱州市圣贤铸造厂、宋贤军、王秀芹:本院受理原告徐广磊、侯国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2015)莱州民初字第1154-3号民事裁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2015)莱州民初字第1154-3号民事裁定书载明:查封被告莱州市松兴铸造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屋八间、铸造车间一处。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效海:本院受理原告董蕴华与被告李效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证据交换)及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进行证据交换并选择鉴定机构,逾期不到本院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徐安伟、丁兆娜: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姜自东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莒商初字第9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徐安伟、丁兆娜: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姜自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莒民初字第2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刘霞:本院受理原告尤作磊诉被告刘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马伟伟:本院受理原告尹葱葱诉被告马伟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姜成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利支行与被告刘春杰、姜成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增祥:本院受理原告唐长青与被告张增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玉明、张京凤、李玉亮、王雪芹、东营市天丽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垦利县金顺棉籽油加工有限公司:本院于2014年8月21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赵聚龙与被执行人李玉明、张京凤、李玉亮、王雪芹、东营市天丽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垦利县金顺棉籽油加工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执字第1270号拍卖成交确认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天瑞恒达饲料有限公司、山东德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德达、刘铁梅、张景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郭绍鹏、崔书高、陈建波、王伟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显新、于莹莹、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遇节假日顺延)下午2时30 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宋建国、杨玉荣、陈树魁、赵全吉、侯英华、杨永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郭坤:本院受理原告罗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民初字第27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孟新:本院受理原告王秀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4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周法立:本院受理原告王秀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马克勤、温明克:本院受理的原告邵胜诉被告马克勤、温明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民初字第28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商应海、朱昭兰、曹祥杰、周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大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徐福存、林勇、徐福文: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秀芹诉被告徐福存、林勇、徐福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44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中尚商贸有限公司、临沂三辉商贸有限公司、蒋东强、田群峰:本院受理原告亿利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第三人临商银行兰田支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公云、刘传利、刘传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枣沟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半程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云龙:本院受理原告张本涛诉被告山东祥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临沂市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曹中宝、姜自强、刘兰飞、周文博、刘福忠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山东祥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锡启、刘伟、刘万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韦屯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商初字第36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马连兵、杨思菊、李殿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大岭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商初字第40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康梅、刘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韦屯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商初字第36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毛心华:本院受理原告李诗机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临兰民初字第6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董西波:本院受理原告丁元臻、杜金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民初字第44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富亮、姜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姜兆太诉你们及王成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兰商初字第34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半程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朐县人民法院根据潍坊市五井煤矿有限公司(自行清算)清算组的申请,于2015年7月23日裁定受理潍坊市五井煤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指定潍坊市五井煤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作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地址:临朐县五井镇公共服务中心四楼,邮政编码:262603,联系电话0536-3613099),潍坊市五井煤矿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日起 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院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四十日上午九时在临朐县五井镇公共服务中心四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是个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律师的还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律师的还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临朐县人民法院

    于明昌、莱州信益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京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20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于明昌偿还原告曲京军借款人民币171 300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对被告莱州信益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胡栋文:本院受理原告徐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法院判令你与原告离婚并承担诉讼费。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里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云兰:本院受理原告刘岐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诉讼费均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里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志强、韩春玲:本院受理原告任炳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16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们共同偿还原告任炳龙借款 11 万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宋建东:本院受理原告徐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民事裁定书载明查封你所有的鲁FZ8211号北京现代途胜汽车一辆。

    莱州市人民法院

    陶洪言:本院受理原告魏高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郭家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丁吉涛:本院受理原告任耀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州驿民初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驿道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于明昌、莱州信益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世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20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于明昌偿还原告王世祥借款人民币17.5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对被告莱州信益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秦树朋、生梅艳、王伟英、秦书良、徐松新、生旭周、尹旭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州商初字第27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秦树朋、生梅艳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及截止到 2014年3月 20 日的借款利息11608.99 元;二、被告秦树朋、生梅艳付款的同时,自 2014年3月21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以实际欠款额计算的借款利息;三、被告王伟英、秦书良、徐松新、生旭周、尹旭亮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4474 元,公告费1270元,共计5744元,由原告承担260元,被告秦树朋、生梅艳承担5484元,被告王伟英、秦书良、徐松新、生旭周、尹旭亮对此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鹏、韩汶佳:本院受理原告曲金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查找不到你的下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曲金旗要求你们偿还借款 34.5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莱州华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石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金鼎太阳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州祥辰贸易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明鑫:本院受理原告王学俊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州民初字第6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付给原告王学俊款10万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莱州海莱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凤玲、李祖卿诉莱州市住房管理中心及你公司(第三人)其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莱州市住房管理中心及你公司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晓娜:本院受理原告姜凯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请求你偿还借款170000元。裁定书载明:查封被告刘晓峰所有的莱州市福禄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15 号楼1单元1层东户房屋一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柞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卞宝成:本院受理原告卞春九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查找不到你的下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卞宝成要求你偿还欠款2万元,本案诉讼费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烟台金莱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金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州仁成石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222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共同偿还原告莱州仁成石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16 万元及利息。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姜培尧、王晓敏:本院受理原告任学广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22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共同给付原告任学广货款12万元及利息。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董金博:本院受理原告武宝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查找不到你的下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武宝华要求与你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烟台鸣水泉水业有限公司、烟台康平药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保武诉你们(2015)牟商初字第205 号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莱州东华橡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双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东华世界株式会社、第三人莱州东华橡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烟民涉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春红、韩永超:本院立案执行的中国邮政银行栖霞市支行与你们(2015)栖执字第524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和冻结存款裁定书,限你们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自动履行(2014)栖商初字第7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栖霞市人民法院

    杨成军:本院立案执行的中国邮政银行栖霞市支行与你(2015)栖执字第527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和冻结存款裁定书,限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自动履行(2014)栖商初字第19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扣划存款,并委托有关单位对登记在你名下的栖城房字第00028565 号、00039318号房产证和栖国用字【2006】第280563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房地产评估拍卖。现定于公告期满次日上午9 时,在本院技术室以随机的方式选择评估机构,逾期未到不影响评估机构的产生。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栖霞市人民法院

    吴国花:本院受理原告阎守海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2)栖城民初字第237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城镇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栖霞市人民法院

    刘文广、万书艳、史书恩、周美娟、冯永盛、陈书翠: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栖立保字第6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栖霞市人民法院

    祁海霞、于善明、威海市大杨植物燃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高区融亿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烟台富雅服装水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海阳市天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

    周湘辉:本院受理原告李荣诉你、马学鹏、王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博民初字第1091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立武:本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诉威海富海华液体化工有限公司、中企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立武、何企尧、程明华、王晓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和 30日内。本案定于2015年 10月28日、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2月16日下午2 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英伟:本院受理原告净雅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5)威环民初字第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山东纳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孙树志、孙传超、姚雁涛、张磊、孙本华: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金牛重工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及山东天一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威环商初字第191 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大家乐娱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自强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威环商初字第486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马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与被告马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与被告李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琳: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民富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新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连春:本院受理的原告宋维宁诉被告于连春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其他法律文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5年11月5日 8:30 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梁单永、梁显涛:本院受理陈云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凤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超、王爱松、李伟、宋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泊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泊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段会美、邵立君:本院受理原告刘志强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永超、李青:本院受理原告林元杓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池哲龙、奇英姬:山东凯威担保有限公司与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我院已强制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登记在你们名下位于威海市迎宾大道-53号-408 室房屋,你应于履行义务日止次日(节假日顺延)至本院技术室选取评估机构,逾期,视为你放弃选择的权利。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显军:刘连华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我院已强制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将原登记在你名下位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岚寺-54 号楼606 室房屋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刘连华名下的义务,逾期,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焦毅:本院受理原告威海航海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军伟: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威高民初字第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威海市海川渔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大田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贾月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 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龙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 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北京天鸣清晨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濮阳裕达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巴州万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王紫薇、王善朴、刘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科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欢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7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向林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14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邱扬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任泽宾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岩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于涛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艾乃奇食品有限公司、方希连、王文坤: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营河口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8: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毕德勤: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陈建民诉原审被告毕德勤、袁金鹏民间借贷纠纷再审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申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其诉讼请求为:1、撤销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10 日作出的(2011)河民初字第654号民事判决,依法再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圆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毕兴华:本院受理任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河民初字第3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翟爱国、刘海霞、郭清水、李智军、樊双德、杨新峰: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卜庆利、东营市康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岭市方圆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路新全、宋义芳、宋立和:本院受理原告许秋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铭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饶县先锋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延树明、李晓明、延文国:本院受理原告董合诉被告东营铭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波:本院受理的原告宋保新诉被告李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1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徐富存:本院受理原告孙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2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齐天石油技术有限公司、东营市玺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孙兵杰、施丽丽、张汝新、曹美英、孙文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亮亮、穆宁宁、滨州金裕丰工贸有限公司、任秀利、刘福山、张建、李桃花、山东省博兴县盛欧园工贸有限公司、刘延金、张丽丽、山东省博兴县江林钢铁有限公司、王延伟、王月梅、山东省博兴县隆兴金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12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延伟、王月梅、山东省博兴县隆兴金属有限公司、任秀利、刘福山、张建、李桃花、山东省博兴县盛欧园工贸有限公司、刘延金、张丽丽、山东省博兴县江林钢铁有限公司、张亮亮、穆宁宁、滨州金裕丰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1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延金、张丽丽、山东省博兴县江林钢铁有限公司、任秀利、刘福山、张建、李桃花、 山东省博兴县盛欧园工贸有限公司、 张亮亮、穆宁宁、滨州金裕丰工贸有限公司、王延伟、王月梅、山东省博兴县隆兴金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1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任秀利、刘福山、张建、李桃花、山东省博兴县盛欧园工贸有限公司、刘延金、张丽丽、山东省博兴县江林钢铁有限公司、张亮亮、穆宁宁、滨州金裕丰工贸有限公司、王延伟、王月梅、山东省博兴县隆兴金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1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鹏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王朋朋、高泽新、张宝峰:本院受理原告王成祥与东营鹏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王朋朋、高泽新、张宝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缪春森、刘珍英、东营陆宇运输有限公司:本院于2013年8月15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宝琴与被申请执行人缪春森、刘珍英、东营陆宇运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3)东执字第 1416 号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春梅诉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刘建玲:本院受理原告徐黎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荣崖商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陈慧文:本院受理原告李尚福与你、陈文国、张翠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民初字第460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拒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赵波、乔英凤:本院受理原告张建丽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荣民初字第 25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黄辉明:本院受理原告威海长青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荣商初字第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南京欧式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德盛诉你与广东世纪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荣成汇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荣商初字第 52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彩连:本院受理原告徐吉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荣民初字第37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梁春燕:本院受理原告王茂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荣民初字第3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崔召勇、王叶红:本院受理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你工商行政处罚计划生育行政征收一案,已审查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岚行审字第85、86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何文山、崔秀娟:本院受理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你工商行政处罚计划生育行政征收一案,已审查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岚行审字第61、62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唐修军、姚建玲:本院受理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你工商行政处罚计划生育行政征收一案,已审查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岚行审字第87、88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刘长洪:本院受理原告周传禄与被告刘长洪、张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4)历商初字第26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兵、梁翠: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与韩勇、刘继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刘兵、梁翠偿还贷款189973.42 元及利息、罚息、复息;韩勇、刘继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秦承梅、律俊玲、张富林: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市长清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秦承梅偿还贷款24万元及利息;张富林、律俊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公维利:本院受理原告刘新利、刘持英诉你及刘淑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穆克昌、韩雪梅:本院受理原告赵军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博民初字第7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赵法军、胡立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益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博商初字第1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王士新、周良: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市长清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王士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王士青偿还贷款399800元及利息;王士新、周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士新、周良: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市长清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王士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周良偿还贷款15 万元及利息;王士新、王士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朱波:本院受理原告魏光利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王颖: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市长清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陈允虎、王道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偿还贷款59731.37元及利息;陈允虎、王道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魏芳芳、张明珠: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与孙裔鹏、苏小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孙裔鹏、苏小青偿还贷款98909.99元及利息、罚息、复息;魏芳芳、张明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善菊、谭名震: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与刘家秋、赵延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张善菊、谭名震偿还贷款本金298667.07元及利息、罚息、复息;刘家秋、赵延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朱玉云、房泽志: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市长清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马恒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朱玉云偿还贷款 29.5万元及利息;房泽志、马恒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淄博圣诺尔空调有限公司、赵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孟雪玲、王玉明:本院受理原告李丹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市联谊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淄博中天置业有限公司、张功军、刘文:本院受理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上列单位和个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淄商初字第214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本院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名典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禾园林有限公司、淄博姜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海显:本院受理原告淄博齐鲁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庭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地方燃气物流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淄博地方燃气物流有限公司(2015)临行执字第37 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行执字第37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你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山东彩神印刷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山东彩神印刷有限公司(2015)临行执字第59 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行执字第 59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你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淄博华岳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淄博华岳化工设备有限公司(2015)临行执字第62 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行执字第62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你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淄博华岳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淄博华岳化工设备有限公司(2015)临行执字第65 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行执字第65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你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淄博市临淄齐茅酒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淄博市临淄齐茅酒业有限公司(2015)临行执字第76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行执字第 76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你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桓台南方纸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海洋纸业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国庆:本院受理原告路玉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沈德树、王学英、淄博市周村沈发耐磨铸件厂:本院受理原告高福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点为要求你们立即偿还借款5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王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盛世今来(北京)国际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淄博枔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宁波未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付翠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民初字第 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勇、张颖:本院受理原告周荣宝诉被告陈勇、张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民初字第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中山水泥机械有限公司、谢天红:本院受理苗树诉淄博中山水泥机械有限公司、谢天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苗树申请执行(2013)淄民一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淄执字第192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 (2015)淄执字第192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亮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汇泉工贸有限公司、吴明、曲慧、毕德明、李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淄博万华工贸有限公司、淄博亮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汇泉工贸有限公司、韩波、吕娟、李恒喜、刘俊青、吴明、曲慧、毕德明、李红、淄博环球磨具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韩波就(2014)淄商初字第238-1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杨: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淄民一终字第 2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煜骏物流信息有限公司、山东义德热电燃料有限公司、边涛、王晓雪、李永振: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淄商初字第1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爱君、张琦、张启塬: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何同义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淄民一终字500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巩象峰: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蔡艳芳与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淄商终字第 33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 8: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修伟: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庆国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淄商终字第 33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 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辛栋、石萍、淄博高第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山东志恒印刷有限公司、陈磊: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明,原审原告耿志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淄民一终字499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 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化滨、杨玉美: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旭,原审原告杨凤美、李娟、李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淄民一终字509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 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绿环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尉林、邹士英、尉俊清、山东绿德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德敏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淄民再终字29、30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 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通达筑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泓海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淄博通达筑路有限公司、被告桓台县果里镇人民政府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淄商初字第28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永泰化工厂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伟煤炭购销有限公司、淄博鑫天经贸有限公司、陈涛、贾宝文、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滨州市鑫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你们与山东瀛寰化工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淄执字第196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天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永泰化工厂有限公司、陈涛、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滨州市鑫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你们与淄博创信经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淄执字第197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天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鑫天经贸有限公司、淄博祥能经贸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瑞鸿塑料制品厂、陈波、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滨州市鑫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你们与山东昊昌经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淄执字第198 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天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源广: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中瑞建材有限公司与你及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5)淄商终字第16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海东:本院受理胡宏伟与你及王德平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淄商终字第20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崔元贵:本院受理原告孔翠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金丰泰食品有限公司、刘学英、许德武、淄博淼木工贸有限公司、孟军、张春美、韩已义、张冬美、淄博虹桥经贸有限公司、韩望、刘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金丰泰食品有限公司、刘学英、许德武、淄博智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马云霞、韩志勇、淄博虹桥经贸有限公司、韩望、刘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市临淄天华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孔卫华诉淄博市临淄天华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孔卫华申请执行(2013)淄民一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淄执字第220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5)淄执字第220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爱玲:本院依法审理原告柴海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郓民初字第 7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双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刘爱华:本院受理原告康新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作出(2015)郓民初字第828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郓城县人民法院

    金冰华:本院受理原告苑爱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郓民初字第99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张洪印:本院受理原告董学东诉你及被告山东九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槐商初字第308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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