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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5年7月14日

  • 日期: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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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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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保华:本院受理原告沂源县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博山区城东街道荆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王恒斌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博山区城东街道荆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就(2015)博民初字第48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徐利民:本院受理的邢同波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执行庭委托对你所有的鲁V1V918五菱牌小型面包车一辆进行公开拍卖,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满后第一个周三至中院南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本院将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对以上财产进行公开拍卖。选定的拍卖机构与拍卖会通知不再另行公告通知。如第一次拍卖流拍,本院将按有关法律规定降低拍卖保留价后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寿光丽水肥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国网山东寿光市供电公司诉你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寿稻商初字第32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稻田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荣义、刘桂兰、刘荣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寿胡商初字第19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关于(2012)寿民初字第3469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3)寿执第511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工作需要,对原土地证作废,以办理新证,现公告如下:李志军名下土地证号寿国用(2006)第01006-188号土地使用证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建国、刘翠芹、刘茂林:本院受理原告刘荣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寿民再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常炳信:本院受理原告马燕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丰城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庆文、赵广云、马兴森、刘红、宋兴文、胡美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1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宋兴文、胡美云、马兴森、刘红、王庆文、赵广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17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兴森、刘红、王庆文、赵广云、宋兴文、胡美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17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潍坊鑫庭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潍坊昊祥建材有限公司、孙学旺、刘广清、安振江、颜欣、刘希娟: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18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鑫庭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潍坊昊祥建材有限公司、潍坊中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孙学旺、刘广清、安振江、颜欣、刘希娟: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18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昊祥建材有限公司、潍坊鑫庭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潍坊中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孙学旺、刘广清、安振江、颜欣、刘希娟: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18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姜瑞芹、王守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19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1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樊明岗、刘春、潍坊企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1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迟代娣、齐东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12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1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钱文波: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申请执行(2011)寒商初字第162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执恢字第287-1号执行裁定书一份及评估报告书一份,及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经过10日未提出异议,将在公告期满10日后第一个周三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中院技术室将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对以上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如第一次拍卖流拍,本院将按有关法律规定降低拍卖保留价后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公开拍卖,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海、刘晨霞、王福民:本院受理王俊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湖南大胜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湖南大胜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兴钢结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万廷贵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曹云强、贾红霞:本院受理单春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伟生、郭友祥、潍坊旺海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郭延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伟生、郭友祥、郭美霞:本院受理郭延民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伟生:本院受理郭延民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袁庆香、李涛:本院受理姚凤君、付洪祥、李新伟诉你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滨民初字第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任建先、单学江、王春红:本院受理张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滨民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赵学信:本院受理赵悦胜申请执行(2010)寒朱民初字第86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经过10日未提出异议,将在公告期满10日后第一个周三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中院技术室将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对以上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如第一次拍卖流拍,本院将按有关法律规定降低拍卖保留价后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公开拍卖,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志强:本院受理原告颜廷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李孝兴:本院受理原告王延升诉被告李孝兴、刘春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青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瑞华、刘宁、张国伟、张美芹、张瑞亮、董永霞: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青法商初字第13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郭海堂、郭光文、高振军、郭光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青法商初字第369、370、3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弥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高秀梅、刘东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青法商初字第12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正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诉凌宗武、张常禄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商初字第31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正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诉张常禄、凌宗武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商初字第31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方东、张方波、刘洪玲: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顺通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张方东、张方波、刘洪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宗平、刘宗强、张进轩: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高立夫、高立信、高立滨: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高立信、高立夫、高立滨: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周海燕、谭美慧、孙汝新: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自霞、蒋荣伟、付成开、王帅、顾宗杰: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傅式洲、荀瑞新、蒋东强、蒋东亮: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涑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坤、薛丽娜、临沂食益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元天诚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人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闵庆富、王成莲、王翠萍、闵洋、临沂华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玉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及合议庭人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慧: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琳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坤、薛丽娜、卞乐芹、临沂食益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临沂市蓝帝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元天诚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人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德胜、李丽: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顺通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德胜、李丽: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顺通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吕永生、梁绪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何全超、杨晓新、董萍、杨陈臣: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顺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何全超、杨晓新、董萍: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顺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们及何长胜、李红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戚香兰:本院受理原告程国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招民初字第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杨春娥、丛晰蓉、丛钰娟:本院受理原告韩玉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招民初字第13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玲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五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纪福会、林付琴、程绍兴;尹洪强、单美娟;刘秀斌、李秀强、臧永芬;梁友飞、刘作强、刘晓明;张兵、张华:本院受理原告招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潘玉庆、李万恕;王进忠、陈玉美;李臣、李建军;孙秀念、李秀辉、孙要朋;张志芳、马绍娟、杨金强:本院受理原告招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刘高、刘彬;刘家青、刘希爱、刘希俊;董桂雪、原桂朋、原志忠:本院受理原告招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君志、王常亮;王君志、王常亮、王涛、冯彬;王建海、温琪、王志坚:本院受理原告招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于磊、李聚兴、于栋舟、赵广华、赵紫强;温寿媛、徐玲均、徐忠华、陈向荣;姜永清、宋翠红、李店红:本院受理原告招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韩道红:申请执行人柳华涛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柳华涛申请本院对查封登记在你名下的位于栖霞市文化路西翠屏小区11号楼中单元四层西户楼房一套(含草棚)的价值进行价格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委托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9时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定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到现场进行勘验鉴定,逾期未到,未有书面意见提交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我院将缺席摇号确定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场,不影响本院现场勘验评估。

    栖霞市人民法院

    王永蓬、李沛然:本院受理原告路军政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招城民初字第3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徐云龙、徐松华、徐广通:本院受理原告范子慧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健、万晓静:本院受理原告姜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四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青松、陈雪娟:本院受理原告张树杰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青松、陈雪娟、莱州市松兴铸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肖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莱州金泰兴钢制容器有限公司、青岛宏祥鑫龙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丁景石、彭涛、丁景平、王永莉: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于建波:本院受理原告孙寿俊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查找不到你的下落,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莱州民初字第451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缺席判决你偿还原告欠款92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秀丽:本院受理原告董世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驿道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白福财:本院执行的初振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州执字第140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2015)莱州执字第1401-1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立即履行(2014)莱州郭民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裁定书载明:续行查封被执行人白福财的车牌号为鲁YJJ230的客车一辆。如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泉凭:本院受理原告李修昊与你及刘爱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金民初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与刘爱玲共同偿还借款2万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徐晓艳:本院受理原告张福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州民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志强、孙淑云: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天星航天育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查找不到你们,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莱州商初字第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给付原告烟台天星航天育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丹参苗款66000元及利息。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建荣:本院受理原告冯官昌诉你与王建光、王建华、王建美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柞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国相忠:本院受理原告任树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柞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显忠:本院受理原告孙兆旭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柞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郭大平、陈玉香:本院受理原告杨庆东诉你们与郭秀香、宁宝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柞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宫照义:本院受理任殿龙与你和吕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栖民初字第15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栖执字第881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栖霞市人民法院

    丁延秋:本院受理你与李明杰、李振声买卖房屋纠纷两案,本院作出的(2003)栖民初字第1331、133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李明杰、李振声申请本院执行,要求你协助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手续。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05)栖执字第601、602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手续,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栖霞市人民法院

    邹荣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栖商初字第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四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栖霞市人民法院

    董秀平:本院受理申请再审人李玉兰诉芦芳、董秀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赵涛、宋光清:本院受理原告苏红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岚民一初字第117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绿洲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临沂骏景置业有限公司,山东豪骏置业有限公司,孙德记,徐铭骏,孙勤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临商初字第165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东文商贸有限公司,临沂绿洲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临沂骏景置业有限公司,徐铭骏,孙勤利,孙德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临商初字第166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荣成市荣兴实业有限公司、王源泉: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威环商初字第449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保全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荣成市荣兴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威环商初字第456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保全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荣成市荣兴实业有限公司、王源泉、张丽玲: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威环商初字第499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殷福义、殷爱芳、张锡宾、马翠英、殷术堂:本院受理原告威海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殷福义、殷爱芳、张锡宾、马翠英、殷术堂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焱、张锡宾、马翠英、张锡建、王彩云:本院受理原告威海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焱、张锡宾、马翠英、张锡建、王彩云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孟祥龙、张慧、孟凡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郯城农村商业诉你们及被告孟祥海、管立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郯城县人民法院

    李俊宝:本院受理原告杨美琳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10月9日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邑县人民法院

    庄会华:本院受理原告杨久娟诉你生命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莒三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因所持有的票号1020005221583854、金额50万元、出票人山东华垦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禄盛化工有限公司、背书人金坛宏达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付款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的承兑汇票一张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限内,转让该票据权利的无效。

    临沭县人民法院

    管西华、管西刚、管仁洪、管仁松、孙家宝、管锡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莒商初字第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们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姜玲:本院受理王富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于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刘祥波:本院受理高曰磊、高艳华、王尹氏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莲民一初字第8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于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彭松、颜卫芳、冯莹、王汝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与赵洪清、王松香、周家元、丁宝菊、五莲县群星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五莲县联盛车辆附件厂、五莲县隆生机械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莲商初字第43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五莲县人民法院

    刘建欣:本院受理原告王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岚民一初字第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赵涛、日照谊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永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岚民一初字第123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赵涛、赵群、赵龙美、王鲁鲁:本院受理原告顾发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岚民一初字第12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赵涛、赵群、日照谊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守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岚民一初字第13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赵涛、日照岚隆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鑫诺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岚民一初字第1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葛云林、李宗芹:本院受理的原告安新、李宗芹诉你们买卖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岚商初字第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巨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韩立英: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岚民一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巨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赵群:本院受理原告苏红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岚民一初字第117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赵群:本院受理原告李光、董波峰、代玉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岚民一初字第1181号、(2014)岚民一初字第1182号、(2014)岚民一初字第1270号、(2014)岚民一初字第1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赵涛:本院受理原告苏红彩、张善梅、叶萌、张念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岚民一初字第1175号、(2014)岚民一初字第1236号、(2014)岚民一初字第1237号、(2014)岚民一初字第126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赵涛:本院受理原告苏红彩、李光、丁明升、代玉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岚民一初字第1172 号、(2014)岚民一初字第1173号、(2014)岚民一初字第1182号、(2014)岚民一初字第1225号、(2014)岚民一初字第1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杨宁、祁县节节高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冯雷与你们及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莲民交初字第2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莲县人民法院

    雷永云:本院受理原告冯启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莲民一初字第4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徐守军、张晓丽:本院受理陈恕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莲民一初字第863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天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五莲县人民法院

    淄博日升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杏园支行诉淄博日升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杏园支行申请执行(2008)淄执字第5号、(2008)淄执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淄忠评报字(2015)第HI047号房产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淄忠评报字(2015)第HI047号房产估价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九月二十四日九点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选取拍卖机构。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红:本院受理原告牛立忠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山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孟雪玲、王玉明:本院受理原告杨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点为要求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8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王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广东长城建设淄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锦阳建工有限公司与被告博山区长城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广东长城建设淄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广东长城建设淄博有限公司向原告淄博博山锦阳建工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 607 290.74元,赔偿经济损失700 000.00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淄民一初字第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柴永华:本院受理吴征远、胡庆坤与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柴永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申请人吴征远、胡庆坤申请执行本院(2014)淄民一初字第55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淄执字第1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查封清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查封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青宏远石化有限公司、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毕研艇、张树杰、张俊杰: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诉你们信用证融资纠纷执行一案,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执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鲁民四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鲁执字第19号执行裁定书,(2015)淄执字第1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查封清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查封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春玲:本院受理原告郭大均诉被告李春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民初字第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郭峰:本院受理原告韩江玲诉被告郭峰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民初字第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惠嘉:本院受理原告万道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5年10月20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李花:本院受理原告藏言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民初字第975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周秀玲、司维珍:本院受理原告司书芹诉你们、司书敏、司书杰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答辩状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汶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泰市人民法院

    新疆平得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徐西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答辩状、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汶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泰市人民法院

    和田县天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徐西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答辩状、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汶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泰市人民法院

    田玉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贵法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军、李衍青、李广冲: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巨民初字第1673号、1674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10月14日上午9时、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名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永丰街道办南关居民委员会诉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魏昌勇:本院受理的原告石磊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戚询华:本院受理原告李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赵宝兹:本院受理原告陈涛诉你和徐兴勇、孙念峰、孙念芳、孙自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赵伯冗、国华侨、赵前进、佀鸿翼:本院受理的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商初字第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姜毅、于磊、商国敬:本院受理的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商初字第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陈光、张树轩、彭震: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郗厚华、翟洪月:本院受理原告李元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新民初字第11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本金130000元及利息。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岳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滕州市英皇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古滕棋社、王洪卫、王微沂、马桂玲:本院受理原告王瑜诉滕州市英皇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古滕棋社、王洪卫、王微沂、马桂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汝山、张锋民、韩建浩、张建锋:本院受理上诉人宋汝山与被上诉人孙燕、原审被告张锋民、韩建浩、张建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昶盛织造浆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被告枣庄昶盛织造浆料有限公司、被告枣庄盛华被服有限公司、被告山东奥纳化工有限公司、被告枣庄市峄城区坛信担保商会、被告卢维朴、被告黄立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峄商初字第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昶盛织造浆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被告枣庄昶盛织造浆料有限公司、被告枣庄盛华被服有限公司、被告山东奥纳化工有限公司、被告枣庄市峄城区坛信担保商会、被告卢维朴、被告黄立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峄商初字第1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李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5年10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赵夫国:申请执行人闫君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4)台商初字第58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台执字第392号执行通知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为送达。限你自本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赵辉、李芹:申请执行人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儿庄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4)台民初字第64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台执字第454号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枣庄新佳纺织品有限公司、山东奥林服饰有限公司、孙景银: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宏升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们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市中商初字第1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龚印涛、刘晓宾:本院执行局移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吴敬东申请对被执行人龚印涛、刘晓宾位于枣庄市市中区雅士园1-5-505室房产、雅士园1号楼最东首车库、曲阜市裕隆路129号孔子园商品交易城56号楼房产进行拍卖底价评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知,并定于2015年9月25日上午10时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专业机构。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利。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松芳:本院受理原告张光祥诉你与被告山东华新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山东华新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在上诉期限内就(2014)市中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广娟、宋瑞华、鲍云飞、陈刚: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11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豪能工贸有限公司、滕州市泰丰磁塑电子有限公司、闫少柱、于文兰、闫少文、李玉玲、王永胜、龙厚良、王颖、于文银: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11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单建伟、孙双双:本院受理原告常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2015年10月13日上午10点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单建伟、孙双双:本院受理原告冯宪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2015年10月13日上午9点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冬梅、孙凯、张高峰,黄红刚、孔斌、姬艳辉: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分别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内,并定于2015年10月9日9点孙冬梅、孙凯、张高峰,10点黄红刚、孔斌、姬艳辉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延滨、孙强:本院受理原告王德玲诉你们及李永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于2015年10月9日上午9点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申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及于秀福、曹继云、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5年10月10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友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及宋著平、张伟、张敏、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5年10月10日上午10点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杨凤莲申请宣告杨志芳死亡一案,经查杨志芳,女,1941年5月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402194105040524。于1988年至今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希望杨志芳本人或知其下落的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克英、秦保兴、梁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被告梁克英、秦保兴、梁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市中商初字第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磊:本院受理原告郝友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娟:本院受理原告渐兵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薛民初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种道泉、刘宝峰:本院受理原告刘华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郝敬华:关于申请执行人刘西平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枣庄市诚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枣诚鉴评(2015)字第0054号机动车评估价报告一份,评估郝敬华所有的鲁H6L126骊威轿车一辆价格为18600元及本院作出的(2015)薛执字第1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你上述评估车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请你于公告期满后第6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至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依法参加对拍卖机构的选择并确定拍卖日期。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评估车辆委托拍卖,拍卖所涉事项不再另行告知。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杰、宋艳:本院受理原告张玲诉你们及戚成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被告戚成营依法提起上诉,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秀娟: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薛民初字第15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成金: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盛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天方面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奎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晋超、李芳、王纯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