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要闻 第1版

山东民行检察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 日期:2014061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本报讯 6月17 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按照全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案件跟进监督专项活动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专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目前,已完成跟进监督案件的梳理排查工作,对5218 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其中,抗诉447件,再审检察建议622件,检察建议4149 件。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专项工作共办理此类案件1496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 137 件,追究法律、纪律责任141人,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据介绍,“ 两个专项活动” 成效显著,主要得益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检察院分管领导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基层和办案一线调研,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各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对2013 年以来所办理案件进行逐一梳理排查,建立台账;各地根据实际,采取周调度、月通报等措施,确保专项活动“全员、全面、全程、规范”;各级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执法办案的着力点,在涉农、土地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共办理此类案件1182 件。比如,沂源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县人社局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697家,下达整改文书185份,责令补签劳动合同312份,督促用人单位补发工资、补缴保险金600余万元,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3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2人被提起公诉并被作出有罪判决,切实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李  明  邱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