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新闻 第2版

无标题

  • 日期:2009110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上接第一版) 三、改进作风,以为民促和谐。坚持和谐执行,关键是要有一支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执行队伍。多年来,高度重视执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引导,切实增强队伍整体素质。为确保和谐执行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荣辱观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活动,使广大执行干警进一步弄清了“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 为谁服务” 这一根本问题。为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还先后开展了司法人民性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 以当事人为本” 理念教育、 “ 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当事人,对待任何案件都要有“不执结此案,寝食难安”的心情,想方设法攻克难关,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重托。为增强和谐执行能力,每年年初都组织全体执行人员,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举办专题培训班,不断强化干警的执行业务技能。同时,还有计划地开展专题调研和理论研讨活动,编写了《和谐执行在滨州》一书,切实增强了广大执行干警对和谐执行的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筑牢廉政防线,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定2009年为全市法院的廉政教育警示年,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规定,不断强化各个环节、业内业外的监督引导,确保干警干事干净、干净干事。

    四、密切协作,以合力促和谐。和谐执行既是司法工作,也是社会工作,不仅需要法院严格执法,还需要在全社会形成合力,努力构建“大执行”工作格局。多年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级的关心支持,为推动和谐执行注入了不竭动力。滨州市委及时出台了加强两院工作的《 意见》,其中将健全完善和谐执行机制作为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政法委领导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检察、公安、民政、金融、国土、房产等单位积极参与,定期开会。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市直24 家成员单位同心同德,协调配合,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市综治委出台了《关于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意见》,明确执行工作占 10 分以上分值,10种情形被扣分,12种情形被警示或一票否决。市委政法委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市级涉法涉诉救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将执行案件的特困群体纳入了救助范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共发放救助金40万余元,救助94人次,均由财政拨款,对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和谐执行氛围,还注意做好宣传工作,先后在《人民日报》、《山东法制报》、《滨州日报》对和谐执行工作机制进行了报道。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市县两级共编发活动简报161期,其中被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6期,在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刊发转播宣传稿件163篇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800份,努力营造了全社会都关心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