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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讲坛

别把棘手的难题抛给群众

  • 日期:20091127
  • 作者:龚 海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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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定在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附近引发了争议,此项目因为许多市民的反对而一度搁浅。垃圾发电厂到底应该建在哪呢?番禺区政府提出了“不排除进行全区群众投票”的措施。

    “全民公投”,此一语激起千层浪,捧其尊重民意、彰显民主的有之,质疑公投能否真正代表民意的亦有之。迷障重重,众人的注意力却全然被吸引到公投上了。反观政府有关部门,他们乐得自在:选址的问题就还权于民吧,想在哪儿建就在哪儿建,投票表决一下就好,最后不管建在哪儿,都是完全顺应民意。如此,既不失因循“无为而无不为”的老子古训,也可以脱掉一身干系,落得清清白白。

    “全民公投”,看上去颇有些人民自己当家做主的意味,既然如此,居民还犹豫什么,还担心什么呢?还不赶快把握住自己这次难得的民主机会,为垃圾发电厂在何处选址投上一票。但问题来了,不管建在哪儿,总会有当地居民反对,他们惧怕垃圾发电厂产生的二恶英会伤害自己的身体。随之困境也来了,非得建厂的话,总会对一部分群体不公平,总有一部分利益相关者要承受损失,这种全民公投无异于投票决定让谁“被牺牲”。而自始至终,一条底线没有变,那就是建垃圾发电厂焚烧处理垃圾的初衷,剩下的就只是建在哪儿的问题了。

    人的生命权是一切民主的基础,只有维护了自己的基本生命权利,才可能去谈论民主的话题。细究起来,番禺区政府这种“全民公投”的做法实在有些荒诞,其实质跟民主并不沾边。在这种关系到民众生命安全与健康的事情上,在遇到城市建设与发展中的诸多矛盾时,政府不应该把“烫手的山芋”丢给群众,而应当广泛调研,权衡利弊,在尊重大多数人利益和意愿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护少数群体甚至个人的基本权利。

    在这种关系到民众生命安全与健康的事情上,在遇到城市建设与发展中的诸多矛盾时,政府不应该把“烫手的山芋”丢给群众,而应当广泛调研,权衡利弊,在尊重大多数人利益和意愿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护少数群体甚至个人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