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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继承有偿退出“破冰”

沂水农民所持股权可在县域内交易

2021-04-14 作者: 农村大众报记者 郭杰  通讯员 田宝宗 冯薛杰 来源: 农村大众报
  村民在黄山铺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刘京香是沂水县黄山铺镇尧崖头村的村民,但她却持有本镇东上坪村的集体股份。“股份是我继承来的。”4月10日,刘京香这样告诉记者。
  刘京香娘家是东上坪村,1990年嫁入尧崖头村。之前,东上坪村实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给村民,其父母名下各有一股。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2020年9月,刘京香和哥哥提出了股权继承申请,按照《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实施办法》,两人各继承东上坪村股权1股。
  “我继承了股权后,每年可以获得东上坪村的分红。”刘京香说。不过按照《实施办法》,刘京香和她哥哥的权利是不一样的,因为刘京香已经不是东上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她只享有继承股份份额对应的财产性权利,但不享有东上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他权利。“这叫只能继承股份,不能继承身份。”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农村财务管理站站长黄传博说。
  2019年,沂水县进一步落实中央要求的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指示要求,在山东率先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机制,黄山铺是试点镇。经过几年的探索,沂水县先后制定了《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实施办法》《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实施办法》。截至今年3月底,黄山铺镇已完成村集体赎回股权3笔,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有偿转让5笔,无偿转让8笔,继承926笔,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公开交易2笔。
  黄传博说,如果股权不流转或仅在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内部流转,存在股权流动性不强、价值低、权能拓展困难等问题,沂水试水集体资产股份继承有偿退出,是为充分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探路。
  “作为省级试点县,经上级授权,沂水县正在积极探索打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界限,实现股权在县域甚至更广范围内的公开交易。”黄传博说。今年1月,黄山铺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挂牌。
  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坚持自愿、审慎和公开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股东退出所持有股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方式有4种,分别是继承、集体赎回、内部转让和公开交易。
  “集体赎回是指村民将所持股份有偿退回给村里。”黄山铺镇副镇长刘兆芹介绍,黄山铺镇尧崖头村武善桂、王会玲夫妇去青岛投靠儿子后,长年不在家,2020年二人提出申请,希望把股权一次性变现出售。经协商,村里按照每股8000元的价格对股权进行了赎回。
  “股份由集体赎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公开决策的方式,确定是否赎回股份、股份赎回的额度及价格等,同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避免出现大规模赎回等问题。”刘兆芹说。
  转让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黄山铺镇东河北村刘本娥,2020年考入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她便把股权按照3000元的价格有偿转让给其嫂子、本村村民田文珍。而小松林村村民杨洪庆,在考取军校后,则把个人股权无偿转让给了父母。
  《实施办法》还规定,个人或其他单位所持有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集体经济组织总股份的5%。同等条件下,股权证书共同持有人享有优先受让权。
  经过一年多的摸索,2020年9月起,股权继承有偿退出机制在沂水县122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