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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以无私来苛求“典型”的成色

农村大众报评论员花宇

2016-06-03 作者: 来源: 农村大众
  河北省井陉县孙庄乡冶里村的盲人贾海霞和他十几年的种树搭档——失了双臂的贾文其,因为十几年坚持植树造林被媒体报道后名扬世界。但他们也被媒体这三年以来塑造的光辉形象,给困住了——招来了市委书记的慰问,“感动了河北”,但作为“植树绿化”的典型,老兄弟俩如今感觉进退两难,“再也不敢卖河滩上的那些树了。不卖树,生活又怎么维持。”
  两位残疾农民,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合伙承包了村里50多亩的荒滩,花了十多年时间植树育林。二人种树的出发点很简单,就是指望伐木卖钱,养家糊口。这样的经济行为,在农村屡见不鲜。村集体的协议也写得很明白:自己处理树木,收入归自己所有。只要承包合同有效,承包人就有权处置其所有的林木。两位村民卖自己的树,应当理直气壮,不用看别人脸色。即便他们迫于压力,果真坚持不卖树了,也肯定会有人说他们爱慕虚荣、死要面子活受罪。
  确实,有人心中有一种洁癖,他们为了片面追求典型人物的所谓成色,不愿看到主人公是出于一己私利而做了伟大的事。哪怕是卖掉一些树,照顾一下生计,也总觉得心里不舒服,觉得“典型”褪色了。即便是主人公自己,也已自我加压,忌惮于可能的舆论压力了。这样的心理,在社会上不能不说很普遍。
  其实,他们的故事之所以能感动人,在于两位残疾人自强不息、持之以恒的精神。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敬业精神。种地产粮、种树成材就是农民的本分,体现了农民作为一种职业的职业精神。尤其是在目前全社会关注精准扶贫的时候,这样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脱贫故事,更具有说服力、感召力。他们之所以能感动人,在于其行为,而不是其动机。在他们的壮举中掺杂有私利,并不会减弱人们对他们的敬佩,反而让人觉得他们更真实可信。如果两位老人真的是纯粹出于公益去植树,当然更令人感动。但我们没必要刻意追求这种感动,更不必刻意制造这种感动,反而最终让感动变了味。
  现在,绝大多数人都需要通过经济活动,担负起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涌现出的典型人物身上,既要体现出他们对社会的贡献,也不能排除他们合理利益的取得。典型人物的意义在于,他们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同时,尽最大可能发挥正的外部性,为社会创造价值。我们不能要求高尚人物只考虑别人,而陷自己于清贫。更不应该将无私作为一种必须的特质,加之于任何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