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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让民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 日期:20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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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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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记者 曹凤芹 济南报道

    “法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集体记忆的体现,是社会文明的载体。”近日,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振民做客第96期齐鲁大讲坛时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王振民结合自己的研究认为,任何国家法治的确立都不是在一盘散沙的状态下随随便便建立起来的,而是必须有坚定有力的集中统一领导和部署。“法治是人类为了征服自己,由人类自己立法进行自我管理,这远比征服自然困难得多。特别是约束公共权力,没有高度的觉悟、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难以成其事。”

    在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上,他认为民主应当是法治基础之上的民主、有序的民主,法治建设应当先于民主之前,让民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民主可以有赤字,有不完美的民主,但是法治不能有赤字,法治发展上要斤斤计较。”王振民说,不是说民主不重要,而是民主要在法治基础上发展。我们的法治之路一定要有党的领导,如果中国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集中统一的领导,法治国家将很难建成。所以,一要坚定地支持法治,二要坚定地支持党的领导。

    “有人担心党的领导可能把法治吞噬了,所以总书记讲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信号。只要党的领导是往法治的方向走,最终中国法治是有希望的。因为党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王振民说。

    我国的法治之路该如何走?王振民认为,“法治建设不是搞运动,需要长期的积累,不能三心二意。”

    法治建设除了执政党、领导人有坚定的信心和决心之外,全民要有共识。王振民说,法治之路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法治建设的推动者,也有可能成为阻碍者。“所以,我们在抱怨政府不依法行政、不依法执政的情况下,也要反思自己有没有依法办事,有没有为法治中国的建设作出我们的贡献。”

    “要建成一个法治国家,也是要积累的。”王振民表示,法治有独立的历史,政治怎么改变、领导人怎么改变都没有关系,但是法治不能变,这就是文明的积累。

    “法治,特别是宪法,是一个国家文明的载体。如果没有法治,没有宪法,每一代人执政的时候,都是从零开始,从头开始,所以,前人走过的弯路,后人可能再重复,犯过的错误也会反复发生。”王振民说,宪法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重要历史经验的总结,如果没有宪法、没有法律,这个国家、民族是没有记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