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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获准筹建

  • 日期:20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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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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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讯(记者 王兆霞)近日,山东省金融办函复同意筹建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

    创设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的投融资政策方面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通过建立海洋产权交易平台,实现以海域、海岛使用权为核心的各类海洋产权进场交易,能够为全市、全省的海洋创新型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促进海域使用权以及岸线、滩涂、海岛等开发使用权的依法有序流转。

    未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将会同省国资委和烟台市政府,组织成立筹建工作组,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等发起设立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并研究制定相关交易、结算业务规则与风险防控等规章制度,尽快完成筹建工作,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目前,山东省已先后成立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山东能源环境交易中心等,积极建立健全各类要素交易平台。去年出台的“金改22条”提出建立健全各类要素交易平台,在推进过程中,起草了 《山东省权益类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新设管理的意见》、《交易场所设立申报指引》及《交易场所业务管理办法》等监管办法,成立了休斯顿石油装备交易中心、金乡大蒜现货电子商务交易市场等4家交易场所;大力推进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华东石油交易中心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