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平 报道
本报昌邑讯 一名婚礼司仪竟然在主持婚礼时窃取钱财。近日,经昌邑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丁晓伟因犯盗窃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7600元。
3月10 日中午,丁晓伟在昌邑市卜庄镇青年刘绪宗家中担任结婚典礼的司仪。在仪式进行的间隙,丁晓伟进入新房内换衣服时动了歪念,用螺丝刀撬开写字桌抽屉,盗走人民币3800元。当日下午,丁晓伟做贼心虚,将其中的2800元放在新房被子底下,被刘绪宗找出来。公安机关最终破获此案,其余 1000 元赃款也被追回。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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