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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时评
谁能在殡葬暴利下理性消费
日期:20090408   作者:   来源:本报讯
 
    □孙秀岭

    清明前后,“殡葬暴利”的问题进入了公众视野。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此作出回应:遏制暴利一要靠政府对殡葬服务和收费项目加强管理,二要靠消费者在选择服务项目时理性消费。

    由于殡葬费用高昂,不时有人嗟叹“死不起”。有关部门敢于承认殡葬业暴利,是个进步。但这种靠理性消费来遏制暴利的说法,显得有些牵强:难道产生殡葬暴利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人们的不理性消费?

    在不少人看来,殡葬业暴利是行政性垄断的结果。一方面,不少地方主管部门以公益的名义,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殡仪馆的“经营独占权”,消费者面对市场上的惟一供应者,没有任何的选择空间。另一方面,除了少数项目定价较低外,垄断者既可以随意增设收费项目,还能亲自为各种服务项目设置“天价”,而消费者没有任何议价的空间,除了接受高昂的殡葬价格外,别无他法。

    大多垄断不是好事儿,但垄断不一定意味着漫天要价。在一些特殊行业,尤其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属于刚性需求的领域,如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殡葬服务、城市公交等方面,实行“有效”的垄断,是有益于以低价保护大多数群众利益的。所谓“有效”,指垄断行为必须受到政府严格监管,接受来自社会、群众等多方面的严密监督。若“有形之手”能以民生为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控,对群众意见很大的殡葬产品定价,召开个听证会,让群众掌握定价依据、全面参与定价,而不是个别部门说了算,就可以有效减少殡葬当中的暴利现象。

    当然,个别地方薄养厚葬、互相攀比的旧习俗,在一定程度上业助长了殡葬暴利。但要看到,所有殡葬产品的价格,都是缺乏监控的垄断者事先设定好的。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吴刚列出了一份丧葬清单:一个成本只有几十元的骨灰盒,可以卖到三四千元甚至更贵;给殡仪馆工作人员的“白包”、运尸费、抬尸费、火化费、取灰费、火袋费等,无一不是收费的名目。应看到,这些“天价”,既不会因消费者有“理性”而降低,也不会因消费者没“理性”而攀升,消费者在疯狂天价前,没有自主权,没有选择余地,谈何理性?那种指望“理性消费”来遏制殡葬暴利的说法,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有“理性”的监管者,不会把暴利责任强加给无辜消费者的。

    殡葬行业既具有公益性特点,又具有市场特征,应让公益的归公益,市场的归市场。如,对于“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政府应将其列入基本的公共服务范围,以低廉价格或免费政策给予保障,不能让基本殡葬服务偏离社会公益目标,不能让价格与普通群众的收入和承受能力偏离。那些超过基本殡葬需求的特别服务项目,早就脱离了公益性,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办法,切断殡葬管理部门与服务经营机构的利益链条,创造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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