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将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

2021-07-22 作者: 李明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李明 通讯员 贾涛 报道
  本报东营讯 8月1日起,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东营市司法局,将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率先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
  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是东营市为交通运输领域监管对象建立的首次轻微违法容错机制。具体是指,东营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行政执法机构在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以及通过投诉举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掌握案件线索后开展的执法活动中,初步认定当事人存在属于告知承诺制范围的轻微违法行为,经警示告诫、说服教育、责令改正,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立即改正、按期改正或者不再违法的,经核实后,交通运输部门不再予以行政处罚的一种制度。
  □记者 李明 通讯员 贾涛 报道
  本报东营讯 8月1日起,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东营市司法局,将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率先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
  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是东营市为交通运输领域监管对象建立的首次轻微违法容错机制。具体是指,东营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行政执法机构在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以及通过投诉举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掌握案件线索后开展的执法活动中,初步认定当事人存在属于告知承诺制范围的轻微违法行为,经警示告诫、说服教育、责令改正,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立即改正、按期改正或者不再违法的,经核实后,交通运输部门不再予以行政处罚的一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