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三个转变”促信访工作规范提升

2021-04-21 作者: 董卿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董 卿
  通讯员 祝志强 报道
  本报龙口讯 “某街道赵某反映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的案子,明天是向举报人反馈的最后期限,你们的调查结果好了吗?反馈了没有?”近日,龙口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一室接到了信访室的“催电”。今年以来,龙口市纪委监委将信访举报作为审查调查的“头道工序”抓紧抓实,以“三个转变”促进信访举报交办件的规范化、及时性处置。
  由“中转站”向“处理器”转变。信访室精准识别业务范围内与外、诬告陷害与真实举报、夸大举报与准确举报,注重从信访举报中发现真信息、真线索、真问题。他们通过召开内部研判会、与纪检室联合会商等形式,将信访举报件初分为无实质内容类、非检举控告类、重复举报类、问题线索类等,分别向镇街纪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办。
  由“线型交办”向“环型反馈”转变。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件在交办后,实行“月反馈、季通报,限期销号”,对到期未结的进行警示督办,促进信访举报交办件的规范化处置。同时,下发了《信访交办件规范化处置实施意见》,围绕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督查督办、答复反馈等工作建章立制,严格初信初访的处置审批程序和实名检举控告的答复反馈程序。镇街纪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向信访室反馈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并按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如调查结论为举报不属实,举报人提供实质性新证据的可以进行复查,没有实质性新证据的,视为办结。一季度,共交办案件21件,审核15件。
  由“常规分析”向“专题分析”转变。对每月发生的信访举报,分门别类进行分析,及时掌握被举报人的行业、职责、岗位特点,对一定时段内被查实的信访举报比较多的部门单位,由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该部门单位进行提醒,对被查实的信访举报比较多的行业,由有关领导出面召开通报会议,并将通报会情况报送分管的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建议并适时启动行业整顿。
  “信访室职责的‘三个转变’,使信访工作真正成为问题线索的主渠道、政治研判的风向标,实现了信访工作‘多方收治’向‘靶向治疗’的转变。”该市纪委监委一位负责人表示。
  □记者 董 卿
  通讯员 祝志强 报道
  本报龙口讯 “某街道赵某反映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的案子,明天是向举报人反馈的最后期限,你们的调查结果好了吗?反馈了没有?”近日,龙口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一室接到了信访室的“催电”。今年以来,龙口市纪委监委将信访举报作为审查调查的“头道工序”抓紧抓实,以“三个转变”促进信访举报交办件的规范化、及时性处置。
  由“中转站”向“处理器”转变。信访室精准识别业务范围内与外、诬告陷害与真实举报、夸大举报与准确举报,注重从信访举报中发现真信息、真线索、真问题。他们通过召开内部研判会、与纪检室联合会商等形式,将信访举报件初分为无实质内容类、非检举控告类、重复举报类、问题线索类等,分别向镇街纪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办。
  由“线型交办”向“环型反馈”转变。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件在交办后,实行“月反馈、季通报,限期销号”,对到期未结的进行警示督办,促进信访举报交办件的规范化处置。同时,下发了《信访交办件规范化处置实施意见》,围绕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督查督办、答复反馈等工作建章立制,严格初信初访的处置审批程序和实名检举控告的答复反馈程序。镇街纪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向信访室反馈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并按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如调查结论为举报不属实,举报人提供实质性新证据的可以进行复查,没有实质性新证据的,视为办结。一季度,共交办案件21件,审核15件。
  由“常规分析”向“专题分析”转变。对每月发生的信访举报,分门别类进行分析,及时掌握被举报人的行业、职责、岗位特点,对一定时段内被查实的信访举报比较多的部门单位,由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该部门单位进行提醒,对被查实的信访举报比较多的行业,由有关领导出面召开通报会议,并将通报会情况报送分管的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建议并适时启动行业整顿。
  “信访室职责的‘三个转变’,使信访工作真正成为问题线索的主渠道、政治研判的风向标,实现了信访工作‘多方收治’向‘靶向治疗’的转变。”该市纪委监委一位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