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刘兴臣——

“侦查破案已融入我的全部生活”

2021-01-2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赵念东

  1月5日,公安部隆重表彰全国公安系统100个一等功集体、100名二级英雄模范。其中,菏泽市公安局刘兴臣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刘兴臣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连续38年奋战在打击犯罪最前沿。
  “我是在党的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不管工作和职务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始终不会变。”他说。
  1月19日,菏泽市委宣传部将刘兴臣列为全市重大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学习宣传刘兴臣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全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追凶路上19年
  2020年5月8日19时许,广西北海市。天色渐晚,市区的一家饭店门前客流量多了起来。此时,隐藏在角落里的几双眼睛正紧紧地盯着进入饭店的人员。他们正是不远千里,疾驰两天一夜,从菏泽赶来的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刘兴臣、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潘庆堂等人。犯罪嫌疑人李某一露面,蹲守的民警立即将其抓获。至此,这起杀人潜逃19年的命案成功告破,悬在刘兴臣心中多年的那块石头得以落地。
  2001年11月4日21时许,在曹县拖拉机厂对过一胡同内,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冯某、任某、王某推搡,继而发生争执。李某随即用刀子刺中冯某右颈动脉,致使其当场死亡,同时刺伤任某、王某,造成一死两伤的严重后果,李某随即逃匿。
  “由于当时破案条件有限,获取到的有价值线索较少,犯罪嫌疑人一直在逃。”潘庆堂说。案件发生时,刘兴臣时任曹县刑警大队大队长,为了尽早将李某抓获,刘兴臣一遍遍勘查现场、走访目击者、分析研判,但嫌疑人仍如石沉大海。“案子破不了,无法面对受害者家属。”19年来,刘兴臣从曹县公安局到巨野县公安局,再到菏泽市公安局,工作和职务虽然发生了变化,但仍心系该起案件的侦破工作,并且每年都到受害人家中走访慰问。
  “每隔一段时间,刘支队长便会询问该案的进展情况,并提供侦破思路。我们知道,这是他心中的一道‘坎’儿。”潘庆堂说,19年来,他们始终没有放弃对李某的追踪抓捕。“2020年5月初,经分析研判,我们发现犯罪嫌疑人藏匿在广西北海,并向刘支队长汇报。”潘庆堂说,刘兴臣已经58岁,并患有耳疾,本可以坐镇后方指挥,但仍坚持参与抓捕行动。
  2020年5月6日,刘兴臣等7人乘坐两辆车赶往广西北海。“因担心疫情,我们买了足够的方便面和矿泉水,只在服务区稍作停歇,于5月8日凌晨赶到目的地。”潘庆堂说。刘兴臣等一行顾不得休息,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并制订了抓捕方案。
  在押解李某返回菏泽途中,刘兴臣打通了受害者家属的电话:“凶手抓到了。”此时的刘兴臣,如释重负。
“我们多付出一分,
社会就多一分安宁”

  群众事情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自198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刘兴臣一贯保持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刘兴臣坚持改革创新,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全身心开展工作。在担任曹县刑警大队大队长期间,他针对刑侦工作的短板,采取侦审合一、组建类案专班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方法举措,大大提升了刑侦攻坚能力,由此将曹县刑警大队打造为“全市最强刑警大队”,1990年曹县刑警大队被山东省政府命名为“先进集体”,刘兴臣荣立二等功,被省委授予“文明办案先进个人”。在担任巨野县公安局政委期间,他创造性地推出了警务指挥模式改革等多项新举措,提升了巨野县公安机关战斗力,巨野县公安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安局。
  自2017年7月担任菏泽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以来,刘兴臣带领民警先后破获各类重特大案件4316起,打掉犯罪团伙103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876名,抓获网上逃犯1880名,破案数、破案率、抓获犯罪嫌疑人数、抓获网上逃犯创历史最高。正是在一起一起的案件侦破中,刘兴臣体会着从警生涯的酸甜苦辣。“侦查破案已融入我的全部生活。”这是他的口头禅,也是他人生的真实写照。
  2020年初,疫情暴发,刘兴臣坚持以最高站位、最严要求、最高标准、最强措施带领技侦民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先后推送涉疫信息16000余条,核查涉疫线索2969条,侦破涉疫类案件36起,为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多付出一分,社会就多一分安宁;我们早一点抓住嫌疑人,人民群众就会多一点幸福。”刘兴臣经常这样教育身边的民警,而他更是身体力行。每遇到重大任务,刘兴臣总是吃住在单位,带病坚持工作,常常与民警一起通宵达旦研究案情,披星戴月、彻夜工作是家常便饭,有时一两个月也不能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