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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公开竞争性处置不良资产补充公告

2021-01-2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资产编号:COAMCQD-ZX-YAC。
  对山东省青岛市境内1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截至2020年10月20日,该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合计人民币74682048.78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34999995.59元,未偿利息人民币39682053.19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元) 利息(元) 债权截止日 担保情况 资产状况 其他
青岛永安诚经贸有限公司 青岛市 人民币 34999995.59 39682053.19 2020年10月20日 抵押人:青岛上联骐实业有限公司保证人:于智全、于泳 青岛市市北区合江路8号,松江路11号房产(房产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52172号),3052.63㎡,土地用途为住宅,规划用途为商业,性质为划拨
  该不良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东方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并不构成东方对不良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该不良资产中的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抵债物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
  就该不良资产出售事宜,东方先后于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4日、2020年12月9日在《大众日报》及东方总公司网站刊登处置公告及交易公告,向社会各界推介该不良资产。在东方规定的期限内,已有投资者提交有效报价文件。
  为确保遵循财政部规定的“三公”原则对该不良资产进行处置,东方现再次发出本补充公告,诚邀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参与本次交易。
  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自2021年1月22日起至2021年2月3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期间(不包括周六、日,下称“公示期”),且仅可在该公示期内:
  (1)向东方咨询不良资产的有关事宜,索取有关介绍投资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不良资产公开转让程序的《资产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邀请函》;
  (2)向东方提交东方要求的、可证明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文件;
  (3)在经东方审核认可投资者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签署和递交《参与交易意向书》、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以及其他注册文件后,投资者方有权自东方领取《信息备忘录》《报价指引》《资产转让协议》及查阅东方提供的不良资产档案资料;
  (4)向东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元)的报价保证金。
  公示期结束后,东方将不再接受投资者注册,不再发放《资产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邀请函》《保密信息备忘录》《报价指引》及《资产转让协议》,投资者亦不可再查阅东方的不良资产档案资料。
  东方将于2021年2月4日上午10:00至10:30的期间内,且仅在该期间内,接受意向投资者向东方提交不良资产的报价文件;东方并仅接受在公示期内成功注册、且足额缴纳了报价保证金的意向投资者所提交的不良资产的报价文件。
  东方将于2021年2月4日上午10:30召开评审会,对所收到的所有意向投资者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不良资产的受让方。
  意向投资者可通过东方索取《资产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邀请函》了解上述内容之进一步信息。
  投资者请按以下列方式与东方联系:
  联 系 人:邱先生  魏先生
  联系电话:0532—58760780/0532—58760763
  电子邮箱:qiuyanbin@coamc.com.cn
       weice@coamc.com.cn
  东方资产山东省分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甲B座三楼
  邮编:26607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08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0532—58760779(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830792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83895572
  本补充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补充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2月3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1年1月23日